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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与宰相的暗战

发表于 2019-2-3 03: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则天和宰相裴炎本为山西老乡,武则天是山西文水人,裴炎是山西闻喜人。两人先是里应外合,后来却反目成仇。

  唐高宗驾崩第三天,宰相裴炎上奏,太子没有即位前不应宣布敕令。如果有紧要事,建议由武后下令于中书、门下施行,帮助武后取得了最高发号施令权,凌驾于新皇帝之上。

  这是武则天对相权制度的第一次破坏。唐初规定:凡军国大事,均需由宰相在政事堂议决,然后由中书省起草制诏,经门下省审核,呈皇帝批准后颁布执行,不经过中书省和门下省,皇帝不能直接发号施令。但裴炎的上奏改变了唐初的这一规定,宰相议事的环节被省略,中书起草、门下审核的环节被省略,变成武后直接发号施令。

  唐高宗驾崩一周后,唐中宗李显即位,武则天临朝称制。作为回报,武后在两天后宣布裴炎为中书令。裴炎随即把政事堂从门下省迁到中书省,这实际上是把宰相的决策权和发令权集于一身,中书令上升到首相的地位。这是武则天对宰相制度的第二次破坏。

  宰相制度遭到破坏,皇权没有了制约,接下来发生的皇帝废立便轻而易举。

  唐中宗李显是高宗的第七子,武后所生的第三子。按理本轮不到他做皇帝,但他的两位同母兄长一死一贬,无奈中才选择了他。他本没有两位兄长的学识和才能,又没能从中吸取教训。做了皇帝后不是思考怎么把国家治好,而是首先把自己的岳父韦玄贞提拔为宰相。裴炎一再反对,唐中宗不接受,并且怒道:“我以天下与韦玄贞有何不可,而惜侍中邪!”把国家官职完全视为自己可以随意支配的私有财产,完全背离了唐太宗“君人者以天下为公,无私于物”“择贤才者,盖为求安百姓”的祖训。

  裴炎将此情况报告武后,武后便果断决定废掉中宗。公元684年二月初六,武则天集百官于乾元殿,裴炎与中书侍郎刘袆之、羽林将军程务挺等勒兵入宫,宣武则天令,废中宗李显为庐陵王。李显做皇帝前后不过五十天。第二天,武则天立四子李旦为皇帝,继续临朝称制,并积极策划取代唐朝,自己称皇帝。她任命自己的内侄武承嗣、亲信刘袆之等为宰相,给诸武氏宗亲以大权,组成了自己的最高统治核心。裴炎虽仍以中书令而执掌军国大权,但实际上已被排除在这个核心之外。

  这一幕颇具戏剧性,但此时的武则天,亲生儿子尚且追杀,何况是老乡?裴炎以破坏相权为前提帮武则天取得了最高统治权,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而武则天以中宗任人唯亲将其赶下台,自己却大肆任用武氏宗亲。其权力私有之心比其有过之而无不及。

  公元684年9月,即唐王朝开国第66年之际,以徐敬业为首的地方官发动叛乱,而朝廷中裴炎、刘袆之等对武则天大权独揽、重用武氏、削弱相权感到不满。尤其是裴炎,当武则天询问他如何应对叛乱时,他却要求武则天还政于睿宗。这让武则天异常恼怒,叛乱尚未平息,他就被武则天斩于洛阳都亭。当初参与废中宗的羽林将军因被人告发与裴炎同谋,也被武则天斩于军中。

  唐太宗执政时期的开明宽仁、平等协商的精神在此时已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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