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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官制

发表于 2019-3-11 14: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三省六部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省制就已经露出雏形,中央辅政机构先后有尚书、中书和门下,职权分配是中书取旨,门下审议,然后由尚书执行。这种职权分割能够起到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作用,避免权臣将各种权力集于一身。同时这种集体负责又能发挥众多官员的共同智慧,减少决策失误,保证政令畅通。但是,在这一时期,三大机构职能发挥并未有机结合,也未形成制度。由于皇权的任意倾斜,权力重心往往随人而转,随事而异,职权结构不稳定,有时尚书省权倾一时,有时门下省把持朝政,有时中书省总领机要。到隋唐时期,三省制基本稳定下来,并进一步规范化、体制化,从而在中国官制史上创造了一个崭新的中央政权辅政机构。

  三省制将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并列设置,以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尚书省长官尚书令行使宰相职权,共议朝政。中书省在隋朝称内史省,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薇省。中书省长官中书令在唐代又称西台右相、凤阁令、紫薇令,有两员,原为正三品官阶,后调为正二品,佐天子掌大令。副长官为中书侍郎,也是两员,正三品官阶,可以参议邦国大政。以下重要属官还有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官阶,职掌草拟制书敕旨,帮助中书令审阅尚书省六部的奏章,并在奏章上署名,送皇帝呈阅。如果有重大军政事务,则先由中书舍人共同拟定对策,提出书面意见,再由中书省长官审阅确定,最后经门下省复核上奏。在中书省任职的官员大多才思敏捷,才华出众。刘祎之任中书侍郎时,所有诏敕都由其包揽,“构思敏捷,立马可就”,受到同僚敬重。所以,中书舍人等官成为“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得任者无不以此为荣。

  门下省长官称侍中,隋时称为纳言,唐时称为东台左相、黄门监等,有两员,官阶正二品,参与国家大政。副长官为门下侍郎,也有两员,参与评议政事。以下属官有给事中四人,正四品,负责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令文书,审阅各种呈文,提出供皇帝参考的处理意见。如果各种文书不合要求,就退回原来部门重新起草。唐宪宗时期,国家财政困难,宰相奏请“减内外官俸钱,以补国用”,这个奏议被给事中崔祐封还,没有呈到皇帝眼前,该建议自然胎死腹中。其他属官尚有左散骑常侍、左补阙、左拾遗等,主掌讽谏。

  唐太宗

  尚书省也称中台、文昌台、都台,是国务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由中书起草、门下审核,最后经皇帝批准的各项政令。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只有一员,官阶为正二品。尚书令“总领百官,仪刑端揆”,是中央行政首脑。唐朝因唐太宗李世民曾经担任过尚书令,此后再也无人出任此职,而以副长官左右仆射(从二品)代行政务,成为事实上的行政首脑。尚书省下设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左右司员外郎,分管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长官都称尚书,官阶正三品,其中吏部为六部之首,掌管天下官吏选授及考核等事务,事权最重;户部管理田土、户口、钱粮等国家财政事务,也很有实权;礼部掌管外交礼仪、教育、科举考试等事务,比较清贵;刑部主管刑狱、审判事务;兵部掌管兵籍、军械,以及武官选授等事务;工部掌管百工、屯田、山林、河流治理等事务。每个部下设四个司,以郎中、员外郎为各司的正副长官。尚书省办事机构称为“都省”,总办公处称为“都堂”。各部尚书上午在都堂会合,集体办公,交流情况,下午回各部处理具体事务。尚书左右丞常驻都堂,六部尚书所办理的事务须先送交左右丞审查,确保无误后再送交左右仆射,上报皇帝。以后尚书左右仆射很少到都堂来,尚书左右丞成为尚书省事实上的长官。

  综上所述,论职权,中书省出令,门下省封驳,尚书省执行,三省各有分职,各拥事权,三省长官都是事实上的宰相,三者合起来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相权,相权由此一分为三,相互制约,相互牵制,有利皇权的稳固。

  华清出浴图

  三省制在以后又发生种种变化。唐朝初期,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在门下省的政事堂办公,非三省长官不得进入政事堂。他们位高权重,地位尊崇,时间长了,也会出现专权的现象。为了避免这种专权现象出现,皇帝常常把一些官阶较低的心腹官员加上“参与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参知机务”等头衔,让他们有资格进入政事堂参与朝政,这样一来,进入政事堂的官员就多了,从而削弱和分化了三省长官的权力。到了后来,除了三公和中书令以外,其他官员必须加上“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才能有权出入政事堂,门下省和尚书省长官如果没有这个头衔,竟然没有资格出入政事堂。同时,政事堂也由门下省迁到了中书省。担任宰相职务的官员轮流在政事堂值班,遇到重大紧急事务,可以马上处理。这些以“中书门下”身份参与朝政的人物,几乎完全取代了三省长官,凌驾于三省之上,三省反而变成了执行机构。当然,中书令除外,因为中书令不用加上“同中书门下”等头衔,也可以出入政事堂,成为三省长官中硕果仅存的宰相官。三省制遭到破坏,失去了相互制约的功效。个别宰相由于受到皇帝宠信而变成权臣。唐玄宗时期的李林甫以“口蜜”而得到皇帝宠信,也因“腹剑”而使朝廷百官惧怕,任职19年,权倾朝野。李林甫死后,杨贵妃的哥哥杨国忠继续秉持国政,身兼15种要职,权势极盛。唐肃宗时,常衮独秉大政,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因为中书令是宰辅之首,这些权臣往往出任中书令,唐肃宗时的中书令李辅国多次参与和主持皇帝废立。在平定“安史之乱”中建立功勋的郭子仪也曾经出任过中书令,此后中书令就很少再授予其他官员了。

  由此可见,从中书门下制出现后,三省辅政体制就呈现出瓦解的势头。相权一方面体现在几种不同头衔的官职身上,同时也体现在“政事堂”这个宰相用来议政与办公的机构上。就某一官员的相权而言,是不完整的,而作为宰相议政的所在而言,则具有议、决、令、行的权力,是一个完整的相权实体,尽管担任宰相的人,其官职衔名来回变化,人数也有多有少,但对相权的发挥并没有产生影响。这是一种“权在中书”的以机构为本位的相权组织形式,与汉代时期以官职为本位的相权体制相比,是一个很大的变革,对后世产生很大的影响,明清的内阁、军机处,与此都有一定的历史渊源。

  二“批逆鳞”——唐代的谏官

  谏官是为专门纠正君主过失而设的官员。早在西汉时,封建统治阶级为适应封建专制的需要,就设有散骑、谏大夫、专司谏争,东汉时称谏大夫为谏议大夫,这是隶属光禄勋的谏官。谏官制度是专职监察皇帝的制度。其所以能绵延几千年,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基本属性使然,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由帝王独断而可能造成的对王朝根本利益的损害,使一些皇帝迫于言论,不得不收敛自己的行为。谏诤是以帝王之“舟”免遭覆没为目的,以“忠君”为准则的,出发点是为了统治者的长治久安。韩非子把向皇帝进谏称之为“批逆鳞”。要是揭到皇帝的痛处,君上龙颜大怒,谏官就会有生命之忧,所谓“武死战,文死谏”,虽是对臣下百官的职业要求,同时也说明了这种职业的政治风险性。

  唐代是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成熟期。在具体的机构设置上,御史台和谏官机构分置,唐代的监察官也就分为台官和谏官。台官和谏官的职责有明确分工,“御史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谏官掌规谏讽谕,凡朝政得失,大臣至百官,任非其人,三省至百司,事有失当,皆得谏正”。具体负责谏正的谏官有中书门下两省的谏议大夫、给事中、起居郎,以及左右拾遗、左右补阙等。谏议大夫一般四至八员,正四品,是唐代最重要的谏官,掌“侍从赞相,规谏讽喻(谕)”,随时指正皇帝得失。给事中又称西台舍人,定额四员,正五品,具有封驳权、部分司法权、人事审查权,权力较大。魏征曾经担任过给事中。补阙、拾遗无定员,品级不高(补阙为从七品,拾遗为从八品),但是谏正责任非轻,“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大事可以当朝谏议,小事可以上奏皇帝。

  因其职责重大,台谏官的选任备受统治者重视,制定了完备的选拔标准。首先出任谏官的官员应该刚正不阿,直言敢谏,“必先质重勇退者”,生性胆小怕事明哲保身者则不宜担任监察官员。文宗时,“宰相李固言荐(韦)温给事中,帝曰:‘温素避事,肯为我论驳乎?须太子长,以为宾客。’”可见唐文宗不认可韦温的品性。其次是谏官要学识兼具,明于礼仪。唐代台谏官的选拔则更倾向于科举出身者。最后,谏官要有地方(基层)任职经验。只有具备在地方州、县或朝廷基层部门任职的经历,才能体察民情,了解为政之要,一旦身居台谏机构,就能有针对性地施行监察和讽谏。因此,唐朝廷曾多次强调:“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

  对于谏官的选任,唐代明确规定了对谏官的选任制:“五品以上,以名上中书门下,听制授其官。六品已下,量资任定。其才职颇高,可擢为拾遗、补阙、监察御史者,亦以名送中书门下,听敕授。”“五品以上皆制授,六品以下守五品以上视五品以上皆敕授。凡制,敕授及册拜皆宰司进拟,自六品以下旨授,其视品及流外官皆判补之。凡旨授官悉由于尚书,文官属吏部,武官属兵部,谓之铨选,唯员外郎、御史及供奉之官则否。”唐代五品以上的台谏官如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给事中、谏议大夫、散骑常侍等皆为君主制授,而三院御史以下,补阙、拾遗则为敕授。不论制还是敕,都由宰相进拟名单,君主亲自确定。君主看中的人选,往往也会被破格擢用。贞观初年,唐太宗任用秉公执法、不避权贵的张行成为殿中侍御史,对宰相房玄龄说:“观古今用人,皆因媒介,若行成者,朕自举之,无先容也。”武后时,傅游艺“迁左补阙。武后夺政,即上书诡说符瑞,劝后当革姓以明受命,后悦,擢事中”。君主虽然大多时候只是对进拟的谏官人选予以最后确认,但他们随时随地又有权力亲自选拔监察官吏。

  谏官不是满足上述条件的所有官员都可以充当的。有些官员不便于充当谏官。如宰相的亲戚或子弟不能担任谏官。这是为了防止谏官的言行为宰臣左右,以保证谏官的独立性。宰相以前的僚属不宜居谏职。宣宗时,“以左拾遗郑言为太常博士。郑朗自御史大夫命相,朗先为浙西观察使,言实居幕中。朗建议以谏官论时政得失,动关宰辅,郑言必括囊形迹,请移为博士。”郑朗在任浙西观察使时,郑言曾经做过他的属官,郑朗官居宰府,郑言不便充当谏官了。这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宰相对谏官选任权利的垄断,避免了行政权与谏正权的相互羼越。

  白居易

  白居易在论及唐代谏官设置的必要性时说:“臣闻天子之耳不能自聪,合天下之耳听之而后聪也。天子之目不能自明,合天下之目视之而后明也。天子之心不能自圣,合天下之心思之而后圣也。……故立谏诤讽议之官,开献替启沃之道,俾乎补察遗阙,辅助聪明。”这可谓对设立谏官目的的恰当解释。具体而言,谏官的职权,一是可以封驳诏书、约束皇权的非理性延伸。唐太宗时,下令男子18岁以上者必须从军服兵役。给事中魏征认为这样一来,势必影响农耕,因此就封驳了诏书。结果敕书发出四次,魏征驳回四次,最后太宗收回成命。大臣长孙无忌误戴佩刀入朝,太宗不追究长孙无忌的过失,反而两次下诏要斩监门校尉,认为监门校尉失职。谏议大夫戴胄据理谏争,两次驳回诏书,结果监门校尉免于被杀。贞观四年,唐太宗想修洛阳宫,给事中张玄素上书驳议,认为全国要形成节俭之风,“陛下宜以身先”,太宗只好作罢。二是谏官可以参政。唐初定制,谏议大夫可与宰相一起与皇上论国事,而门下给事中又直接掌握封驳大权,补阙和拾遗也有参与朝会和直接上书皇上的权力。公元697年,契丹攻陷河北诸郡,事后在朝廷会议上武则天的侄儿武懿宗认定河北百姓私通契丹,要对他们大开杀戒。左拾遗王求礼当面廷争,坚决反对,此事乃罢。元和时白居易为补阙官,在讨论朝廷大政得失时,也曾经多次犯颜而争。三是记录天子的言行起居,由起居郎负责。起居郎把皇帝的一举一动全部记录下来,无论善恶好坏,一律秉笔直书,无所曲笔,并且皇帝不能知道内容。皇帝害怕自己的荒谬言行被载入史册,“垂诸久远”,不得不收敛自己的言行。这样同样起到了“戒人主不为非法”的目的。

  作为君主专制自我调节机制的言谏制度,谏官机构在一定历史时期起到了谏正君王得失、约束君主行为的作用。在皇帝作为“九五之尊”、缺少任何权力制衡的情况下,谏官享有“言者无罪”的特权,可以对其进行劝谏,在政治清明的“明君”时代,谏官本着“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职业要求,逆君王之意,直言抗争,谏正过失,为谏官制度赢得了很高的政治声誉,谏官被视为“雄职”、“清要之官”,受到时人推崇和景仰,出现了一批清正刚直、不畏强权、敢于直言的谏官,魏征、王珪、狄仁杰、宋璟、韩愈、元稹、白居易等都曾担任过有关台谏官,并成为监察官的典范。然而,谏官的御用性和依赖性决定了其不可能真正构成对君主的监督与制约,特别是当谏官的对象皇帝是个不明事理的昏君时,谏官就失去了作用。有的皇帝干脆对谏官的进言充耳不闻,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对谏官进行政治迫害,如白居易多次面折廷争,直言极谏,指正“陛下错”,不但未得到重用,反而连连遭贬。于志宁身为太子左庶子,负责指正太子过失、培养未来人主的重任,因而不遗余力,多次劝谏太子承乾,几乎被太子派人行刺而死。这种“好心不得好报”的现象刺伤了谏官的职业热情,扭曲了谏官的职业道德。于是大多数谏官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态度,明哲保身,钳口不言,唯唯诺诺,不再有所作为。

  三“永业田、职分田”——隋唐官员的俸禄及致仕

  隋代,国家官吏的俸禄制度较前代相比,有了新的变化。首先是中央和地方官吏各有标准序列,二者不相统属,而不是传统的从中央到地方垂直而下依次递减的一贯制。对于中央官僚序列而言,一品官每年俸禄为900石,正二品为700石,依次递减,一直到从九品的40石。地方官在职务高低的基础上,按照州县大小、事务繁简、职责轻重不同,俸禄各有等差,相同的行政区划享受不同的待遇。以州而言,共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上上州的刺史年俸为600石,下下州的刺史年俸才300石,级别相同,待遇差别大;郡一级的同样如此划分,上上郡的郡太守年俸340石,下下郡的太守年俸100石;县一级的官俸同样如此,上上县的县令年俸为140石,下下县的县令年俸为60石。

  各级官吏除了享受年俸以外,还有数目不等的职分田。中央一品官有职分田5顷,九品官有职分田1顷。各级地方官也有数目不等的职分田,职分田的收入全部归官员享受,不纳赋税钱粮。但是职分田不准买卖,离任后要移交给接任的官员。另外,为了解决办公经费,国家还拨给各级地方政府一定数量的土地,称之为“公廨田”,公廨田的收入充作各级官吏的办公费用。九品以下的官吏和州县的小吏没有俸禄,主要靠公廨田的收入。

  随着社会的稳定和生产的发展,唐代官员的物质生活待遇要好于隋代。首先俸禄的范围大大扩展,除了禄米、职分田以外,还有数量不等的俸钱。如正一品官的禄米为700石,俸钱为9.8万钱,职分田达到12顷,依次减少,九品官的禄米为40石,俸钱1300钱,职分田2顷。这是雷打不动的法定收入。此外,官员还有名目繁多的烤火费、办公费、衣料费等等,服侍官员的家人仆从,他们的生活费用也由国家支付,为数相当可观,如国家每个月支付给一品官仆从费用约2万钱。这些费用全部由官员支配,可见官员的隐形收入也不算少。另外,政府还要授予各级官吏一定数目的“永业田”,如正一品授永业田60顷,正二品为35顷,九品官吏也有2顷。这些永业田一旦授予官员,就不再收回,可以传给子孙,如果官员世代做官,仅靠家中累世积累的永业田就能成为大地主。与隋代一样,各级政府都有一定数量的“公廨钱”,充作办公费用或者支付各级下属官吏的衣食。有些官员经常挪用公廨钱放高利贷,利息很高,借贷者“破产甚众”;有的则用来经商,利用权势囤积居奇,欺行霸市,残害商民。

  唐朝初年,全国文武官员为642人,国家用于支付的行政费用不多,加上政治清明,社会安定,因此,国富民强。到开元二十三年(735),各级官员数量已经达到18805人,国家用来养官的费用大大增加。加上吏治不清,各级官员拼命夺田占产,建立庄园。刑部尚书卢从愿(字子袭,相州临漳人,是卢姓名门望族的裔孙。他的祖上有卢绾、卢植、卢毓、卢廷、卢志、卢谌、卢纶、卢度世、卢昶等自汉至唐的历代名人。历任山南黜徙巡抚使、殿中侍御史、中书舍人、吏部侍郎、豫州刺史、工部侍郎、尚书左丞、中书侍郎、金紫光禄大夫、刑部尚书)“盛殖产业,占良田数百顷”,时人称之“多田翁”;吏部侍郎李彭年则“患有地癖”,看到肥田美宅就眼馋不已,想方设法弄到手才心甘。

  唐朝国祚长达289年,是中国历史上的长命王朝之一,官吏的新老接替极为重要,唐朝官员的致仕制度也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唐政府规定,高级官员“年七十听致仕”,如果因病提前致仕也予以批准。贞观年间,兵部尚书李靖因患脚疾,不能料理军务,64岁时要求致仕,唐太宗马上批准,他说自古以来,身居富贵而不贪恋禄位者极少,尸位素餐、体力衰竭而不肯让贤者居多,像李靖这样顾全大局、不以人误政的做法值得提倡,因此,赐予灵寿杖一支,以示恩宠。当然如果身体依然强健,年过70岁也可继续从政。唐代致仕官吏有职务品级的限定。唐朝初年规定,凡是请求致仕的官员,五品以上直接向皇帝提出;六品以下的官员由尚书省的吏部统一登记,向皇帝报批,唐文宗时规定,只有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四品以上级别的官吏才有申请致仕的资格,其他官吏听其自便。

  官员致仕后一般享受在职时俸禄的一半,从致仕批准之日起,由官员居住地的官仓支付。对于少数德高望重、职位尊崇的致仕大臣,朝廷往往赐以“全俸”,享受与在职时一样的待遇。如太子宾客刘知柔致仕时,“给全俸终身”,宰相房玄龄、宋璟致仕时,也被赐以全俸。这是一种很体面的待遇,得到者都以此为荣。官员致仕后,除了半俸外,还有永业田作为收入来源,所以都能够衣食无忧,安度晚年。

  官员致仕后,国家并非弃之不问,而是给以适当的安置,让其继续发挥余热。一是设置散官。所谓散官就是有官阶、官名而无实际职权的荣誉职务。散官设置始于唐太宗时期,当时的设想是让这些具备丰富政治经验的官员起到顾问的作用,散官名号有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等,加在致仕官员身上,使他们有资格继续在朝廷行走,能够参与朝政,随时备皇帝顾问。如魏征致仕后,被加官“特进”;宰相刘仁轨因病要求致仕,皇帝先加官为金紫光禄大夫,然后才批准他致仕。二是赐予公房。政府在一些风景名胜之区修建一些住房,让致仕官员居住,使其颐养天年,直至谢世为止,这仅限于一些地位尊崇的少数大臣。对于一般官员,则大多让他们回归故里安度晚年。

  对一些因公殉职或者在职病死的官员,政府也有一定的抚恤措施。其一是赏以荣阶,特别是一些位高望尊的高官大员,一般追赠爵号、谥号,升其官阶。如湄州刺史钱九陇在职去世,政府追封他为左武卫大将军、潭州都督。其二是官员去世的当月,俸禄照发,并且增发一个月的俸钱。如果死亡的官员家中人丁稀少,无力扶柩还乡,当地政府部门要派人护送,使其安全回到故乡安葬。对于因公殉职或者作战阵亡的官吏遗属,政府还要经常派员前往探视,并定期送钱送物,安抚其遗属子女。

  四“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隋唐的科举选官

  科举选士制度是在隋炀帝大业年间正式确立的。这一制度的确立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首先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地主阶级内部不同阶层关系变动的必然结果。南北朝时期,随着世卿世禄势力的腐朽和没落,庶族地主的政治经济势力迅速壮大,帝王将相开始崛起于寒门,如南宋开国之君刘裕出生于“阡街陋巷”,而“旧时王谢堂前燕”,也已“飞入寻常百姓家”,随着世家大族被毁灭,门阀势力大为削弱。其次,九品中正制已经名存实亡,并造成了严重的政治后果,直接导致原先的“高门华第有及世之荣、庶族寒门无仕进之路”的政治权力分配格局彻底崩溃。再次,科举制度在南北朝时期已经开始萌芽,南梁、北齐的明经取士,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它取代旧制度只是时间的问题。

  隋朝建立后,为了笼络各个阶层的士大夫,增强政权的政治凝聚力,于公元589年隋文帝下诏设立“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以选拔人才,充实各级政权机关,这是开科取士的开端。公元607年隋炀帝正式下诏设“进士科”,规定用定期统一考试的办法,选拔进士。到唐朝时期科举取士得到进一步完善,并成为制度。考试内容明确,组织措施细密,科目也越来越多,最多时达到40多种,最常举行的有进士和明经两科,几乎每年举行一次。

  唐代的科举分常举、制举两种。所谓常举是指每年分科举行的科举。常举的主要科目是: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主要考试两部儒家经典。唐制正经有九部,《礼记》、《左传》为大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穀梁》为小经。明经科考经学和时务策。经学又分“帖经”和“经义”。帖经就是把一篇经典文章,中间删去几行字,再由考生填补上。经义考对经典的理解。

  唐朝的科举最看重进士。科举考试的程序大致为:第一次士人参加的考试叫做“解试”,由州县官员主持,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考试合格者称为“中举”,州试第一名叫“解元”。凡是中举的士人都由州县长官设宴隆重招待,叫做“鹿鸣宴”。然后送举人到京城考试,这一次考试叫做“省试”,原由吏部员外郎主持,开元二十四年(736),因为发生了举子顶撞考功员外郎李昂的事件,玄宗君臣认为员外郎权轻,而吏部长官诠选的任务又太重,于是改归礼部掌管,专令礼部侍郎一人知贡举,并设立贡院,作为办事机构,设置印信,作为权力凭据。开元后,有时亦委派中书省舍人或其他诸司四品清资官掌贡举,称为权知贡举。

  进士考试的科目、方法屡有变更:开始是先考五道对策,然后默写大经一种。士子经策都佳,则判为甲第;对策答好四道,默写经文对了百分之四十以上,则为乙第。成绩以下者则落第。后来又要求士人先写两篇杂文,只有文辞通顺、熟悉格律,才考对策。到玄宗天宝年间,要求进士先考经文,然后依次作诗、文和赋,全通过了,再考五道对策,对策全好,才算是及格。到最后定为第一场考诗和赋,第二场考论议,第三场考对策,第四场考经文。从此以后,考试科目稳定下来。进士第一名称状头,俗称状元。进士每年录取名额不过三十人,明经科取士较多,所以时人有云:“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凡是进士及第者,“一举成名天下闻”,要派人以泥金帖报乡里,同时朝廷也为进士举行一系列庆祝活动。首先所有及第的进士都要在慈恩塔上题名以为纪念。白居易中进士后,曾经自负地写道:“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可见那一科才录取了17名进士。同时,朝廷的重要官员要出面款待新科进士,以示重视。最后还要在曲江亭上举行游宴活动,皇帝和王公大臣也带领王妃妻妾一起观看曲江盛会。届时,新科进士们策马盛服,鱼贯而入,花团锦簇,衣骨并香。孟郊曾赋诗云:“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指的就是曲江盛会。这些礼遇进一步刺激了唐代社会崇拜科举的热潮,许多读书人拼命读书,连年科考,甚至老死文场而不悔,以求身登龙门。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进士及第后,还必须经过吏部的考核,才能授予官职。考核标准是:一曰身,体貌丰威;二曰言,言词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悠长。凡是符合这四项标准的进士,就算通过了考试,然后把录取名单上报政事堂,由中书门下审议并奏请皇帝批准,再由吏部授予各种官职。整个科举取士,至此算是最终完成。新科进士授予的官职比较低微。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职,明经科的上上第授从八品下官职,而进士、明法两科,甲第授从九品上;乙第授从九品下。著名诗人王维考中状元后当的太乐丞,就是从八品下的官。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也叫制举。唐代制科的科目见于记载的就有百种,如高宗时先后有词赡文学科、词殚文律科、文学优赡科,武则天时先后有超拔群类、绝伦科,玄宗时有文史兼优、博学通以及武足安边、智谋将帅、军谋越众等科等。参加制科的人不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职的人。应试者可以由他人举荐,也可自荐。开元以后,全国参加制科的人“多则两千,少犹不减千人”,“所收百才有一”,录取难度很大。考试以策论为主,也考经史和诗赋。录取后,文策高者,特赐给“美官”,其次则给予出身。制举及第,原来没有出身和官职的,一般授从九品上阶或下阶的县尉,也有授给正九品下阶太子校书的。进士及第一般均为从九品下阶,制科起家比进士高一至二阶。原有官职的,可以升官,成绩特优的,可以升三至四阶。连续参加,连续登科者,可以迅速升迁,很快就可以做到五品高官,考试成了升官晋级的桥梁和跳板。制举因其设置的灵活性,便于广泛搜罗人才,与常科互补。此外,对于专业性强的官职,还设有特定的选官程序。例如技术专业官职的委任,由本部门机关诠注委任,后送吏部备案;司法官的委任,吏部须与刑部尚书共同研究决定,然后注拟。从这里可以看出,取用人才并不拘于一种,而且各有所专,颇能广开才路。但因取士过多,也不免冗滥,武则天当政时,“绯衣比青衣多,象板比木笏多”,以致有“补阙连车载,拾遗用斗量”的讽咏。

  科举取士有很多的优点。首先,鼓励竞争,公开选拔,而不以门第出身为圭臬,达到优中选优的目的,为国家选拔了大批优秀的治国之才。整个唐朝科举取士约一万人,这些官员能文能武,素质全面,“大者登台阁,小者任郡县”,能力很强,大大改变了唐代官员的群体素质。唐代的宰相中,百分之八十是进士出身,出现了一些有名的宰相如娄师德、张柬之等,可见科举的成效很大。其次,科举取士制度,打破了魏晋以来的门阀选官制度,促进了社会各个阶层的流动,使一些处于社会底层的士人也能通过科举考试步入仕途,一展平生抱负,有诗云:“新进士!好男儿!得志便扬眉!琼林恩赐宴!玉殿御颁诗!十载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一朝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如贞元进士张籍、咸通进士皮日休都出身寒苦。唐宪宗元和十一年(816),主持考试的李凉公所取进士33人,全部出身寒微,有人曾经赋诗:“元和天子丙申年,三十三人同得仙;袍似烂银文似锦,将相同日上青天。”这些官员拔自民间,洞悉民间疾苦,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能够妥善处理政务,行政作风完全不同于那些纨绔子弟。

  褚遂良书法

  最后,科举考试的实行,推动了唐代的文学艺术,尤其是诗赋和书法艺术走向高峰。进士科要考诗文,而且以文采为胜,促使大批读书人埋头于诗书中,挑灯苦读,以求高中,从而促进了文学的繁荣,致使唐代的诗文,蜚声四海,映照古今,诗歌尤其登峰造极。出现了大批诗人,可谓车载斗量,不可胜记。科举考试也讲求书法之美观,于是书法艺术也走向繁荣。科举取士推动了诗书与功名合而为一的趋势,许多官员能文能武,如善于用兵的裴行俭精于书法,褚遂良、张旭既是朝廷显宦,也是书法名家。

  五“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边疆官制

  都护作为官名,始见于西汉宣帝时期设置的西域都护。设在乌垒的西域都护府,统领大宛及其以东诸国,兼督察乌孙、康居等游牧部落。当时以郑吉为长官,驻节乌垒城(今新疆轮台东),总领西域诸国,设官屯田,抗击匈奴侵犯。东汉时期也设过这个官职,班超曾经担任这个职务三十多年,魏、西晋设有西域长史府,有力地加强了西域和内地的政治经济联系。

  唐朝国力强盛,疆域辽阔,与边疆地区的联系进一步加强。许多部落自武德时代(618~626)起就主动内附。自太宗年间起,唐朝先后平定了突厥、薛延陀等部,更多的边疆部族纷纷降附,唐王朝面临着如何处置众多归附民族的课题。由于数百年民族联系的不断加强,友好往来的不断增长,以及唐初统治者胸襟开阔,民族偏见较少,为了有效行使对边疆地区的管理,唐太宗将治理内地的经验推广到周边,于少数民族地区列置州县,使各部首领管理本部。为管理这些州县,唐王朝又仿汉代西域都护府的建制在民族地区设置都护府。从太宗至武后,建立了安西、安东、东夷、安北、单于、北庭、昆陵、蒙池、安南九个都护府。到玄宗开元、天宝时,只剩下安西、北庭、安北、单于、安东、安南都护府,这就是著名的六都护府。都护的职责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凡对周边民族之“抚慰、征讨、叙功、罚过事宜”,皆其所属。这六大都护府像六根擎天柱石一样,守护着国家边境的安全。都护府的出现,是唐初边疆地区民族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

  安西大都护府主要管辖天山以南地区,这一带原来由西突厥控制,贞观二十二年(648)唐军打败西突厥后,天山以南的小国纷纷归附唐朝,唐朝政府就在龟兹设立了安西都护府,统领龟兹、于阗、疏勒、鄢耆四镇,史称安西四镇。安西四镇是唐政府控制西域的军事基地,长年驻兵,对西域的安定起着重要作用。北庭都护府设立于长安二年(702),辖境东起伊州(今哈密),西至咸海,北抵额尔齐斯河及巴尔喀什湖,南依天山。景龙三年(709)改北庭都护府为北庭大都护府,管辖范围以天山以北和巴尔喀什湖广大地区为主,这是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对于保障行旅安全,维护丝绸之路的畅通起了很大作用。安北大都护府设于贞观二十一年(647),管辖整个漠北地区,相当于今内蒙古乌加河以北、蒙古国全部、额尔齐斯河、叶尼塞河上游和安加拉河、贝加尔湖周围地区。治所先设在古单于台(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后来移到漠南的受降城(今内蒙古包头)。单于大都护府管辖阴山河套一带,北距大漠,南抵黄河。治所设在云中故城(今内蒙古土城子)。安东都护府设于总章元年(668),最初管辖地域西起辽水,南尽高丽故土,治所初在平壤。后都护府迁至辽东,治所移至新城,主要管辖东北黑龙江下游两岸地区。调露元年(679)以交州都督府改置安南都护府,为岭南五府之一。治所在**(今越南河内)。辖境北抵今云南南盘江,南抵今越南河内、广平省界,东有广西那坡、靖西和龙州、宁明、防城部分地区,西界在今越南红河黑水之间。都护由交州刺史兼任,治所在**(越南的河内)。

  各督护府长官都是朝廷命官,品级很高,大多是从二品或者正三品的大员。都护府的主要任务是对内安抚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征讨反叛,对外维护边疆地区的政治稳定,防御外敌入侵。都护府的政府机构设置大都护、副大都护、长史、司马以及各曹参军,出任都护者多为当朝有名的将领。如太宗时期安西都护为郭孝恪,中宗时期的安西大都护为郭元振,玄宗时期的安西副大都护为高仙芝,高宗时期的安东大都护是薛仁贵,这些都可谓一代名将。都护府所统兵马,有直属守边兵,主要由汉人组成,这是都护手下的基干力量,情势危急时有权征发少数民族的兵力。都护调兵一般事先请示朝廷,得到皇帝批准后方可发兵,当然在情况危急之时,因边疆距京师路途遥远,请示不便,边关大帅可以先调后奏。都护府都设有屯田机构,负责军队的屯田事宜,以解决军需供应。

  各都护府为边疆军政合一的最高政权机构,每个都护府以下设有若干个都督府、州和县,分别设置都督、刺史和县令等官员治理地方。如安西都护府下设鄢耆、于阗、康居、大宛等都督府。显庆二年(657)在中亚碎叶以东设置昆陵都督府,碎叶以西设置濛池都督府。后来隶属于西突厥的中亚诸国也归附唐朝,唐朝在于阗以西、波斯以东的十六国地区以及在阿姆河以北的昭武九姓国地域也划分了许多都督府和州县,上述地区都归安西都护府管辖。不过上述地区的大多数地方官都由各部族首领出任,保持了很大的独立性。安北都护府下设六个都督府和七个州,都是按照铁勒族各部落而划分的,部落首领出任都督和刺史。安东都护府建立后,也设置了九个都督府、四十二个州,以及100多个县。唐政府虽然用内地的行政区划对边疆地区进行治理,实际上各部落依然保持原来的社会结构,唐朝政府并不在这些地方征收赋税,征发兵役。不过如果边疆面临战争,各都督府以及州县要听从都护府调遣兵马,各部落首领要统兵出征。

  中唐以后,由于中央政府权威不振,藩镇割据,政府自顾不暇,国力大跌,再也无力控制边疆地区。在这种情况下,边疆都护府建制存废不已,发生很大变化。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安西与北庭两个都护府撤销,分别改为安西节度使和北庭节度使,管辖疆域大大缩小。后来吐蕃势力兴起,阻断了河西走廊。走廊以西的地区全部被吐蕃王国和回纥汗国所占据,葱岭以西则为大食所占领。唐政府的势力向东缩回了几千公里,逼近了长安。二是安北和安东都护府虽然仍保存其名,但是辖区大大缩小,已经失去了往昔雄蕃大镇的威风,结果被分别划归朔方节度使和平卢节度使管辖。单于都护府则改为振武军,成为州一级的建制。三是安南都护府都护改由交州刺史兼任,辖区也大大缩小,云南则被南诏占领。可见随着唐朝国力的衰落,边疆属国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渐渐远去,或者被其他新兴势力消灭。威震一方的都护府也就日趋瓦解了。

  都护府的设置对于巩固边防、维护国家安定、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加强各民族之间的联系,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安西都护府管辖的“昭武九姓”和唐朝的联系就十分频繁,他们的舞蹈传入内地;吐火罗国的使臣多次来到中国,给唐朝带来了汗血宝马、玻璃、药物等;波斯商人的足迹遍及中国南北各地,他们的菠菜、波斯枣也输入中国。中国的丝绸、瓷器和纸张也不断输入国外,远销波斯、阿拉伯等国家,并由此转运到西方。总之,唐朝由于边境安然而和亚非拉国家有了广泛而深刻的联系,开拓了中国人的视野,丰富了中国的经济和文化生活。这一切都归功于中国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辖。同时,都护府成为边疆地区捍卫领土、抵制民族分裂势力和外国侵略的中流砥柱。如肃宗末年,大将李元忠守北庭,郭昕守安西,英勇抵抗吐蕃的进攻,“吐蕃久攻不下”。“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正是边疆将士的边疆喋血,才换来了唐王朝的长治久安。

  六“行则建节,府树六纛”——唐代节度使官制

  唐朝初年,地方行政机构又恢复了州、县两级制度,郡政权作为承上启下的政权组织被撤销。州的长官称刺史,县的长官叫县令,一州下辖数县。为了监督州县的行政工作,唐太宗时期将全国划分为十道,定时派大员分赴各地,监察州县地方官的政务。唐玄宗时期将全国划分为十五道。唐肃宗时期在各道设置观察处置使,成为固定的官职,并且很快演变为统辖数州,以治民为主兼理军政的地方行政大员,于是地方州、县两级制变成道、州、县三级制,地方势力逐渐膨胀,为以后的藩镇割据埋下了祸根。

  唐朝中央政权为了对外用兵,常在边境地区设立一些军事重镇。唐高宗、武后时期,突厥、吐蕃、契丹强盛,屡次入掠内地,战事频繁。为了加强防御力量和改变临时征调的困难,这类屯戍军设置愈多,并逐渐制度化,形成有固定驻地和较大兵力的军、镇、守捉,各自置使。军、镇、守捉使是差遣的,还保留征行的组织。与此同时,行军大总管也逐渐演变成统率诸军、镇、守捉的大军区军事长官,原来有“行军”含义的“道”,如葱山道、交河道、昆山道,也演变为大军区的道,如朔方道、陇右道等。于是长驻专任的节度使应时出现。高宗以后,由中央派出的行军总管或经略大使,常受敕节度诸军,因而渐获诸军节度大使的名称,但还不是固定职衔。节度使成为固定职衔是从睿宗景云二年(711)四月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开始的。至玄宗开元、天宝间,北方逐渐形成平卢、范阳、河东、朔方、陇右、河西、安西四镇、北庭伊西八个节度使区,加上剑南、岭南五府经略使共为十镇,始成为固定军区,各有受其统属之州、军、镇、城。节度使为差遣职名,例以所驻州都督、大都督长史或都护为其本官。为了强化其威权,受命时赐双旌双节,“旌以专赏,节以专杀”,象征着他代表皇帝行使赏罚之大权,得以军事专杀,行则建节、府树六纛(大旗),威仪极盛。有的节度使管辖数军(军是边境上的重要军事据点),称之为某军节度使,如平卢军节度使;有的以道命名,如山南东道节度使。又常以一人兼统两至三镇,多者达四镇,威权之重,超过魏晋时期的持节都督,时称“节镇”。节度使直属军队的军官有都知兵马使、兵马都指挥使、都头、押衙、虞侯等高级军官,文职幕僚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判官、推官等。节度使的僚属,都由节度使辟举,然后上报朝廷批准。节度使很有实权,不仅是一道的最高军事长官,而且还兼任一州的刺史,有的甚至兼任一道的治民长官观察处置使、度支使和营田使,把一道的军政、民政、财政、司法监察大权集于一身,身拥地盘、军队、财富,成为不折不扣的地方诸侯。同时边镇兵力雄厚,内地空虚,逐渐形成外重内轻的局面。以天宝初年的兵力分配而言,全国有军队57万人,而15镇拥有兵力达49万,还有马匹8万多,精兵强将都聚集在边镇。加上唐玄宗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对逐渐强大起来的边镇失去了警惕,因而势力逐渐坐大的藩镇产生了中原问鼎的野心。

  天宝十四载(755),拥有大兵15万、早已羽翼丰满的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以请诛杨国忠为名,起兵反唐,一路长驱直入,势如破竹,直逼长安。唐玄宗被迫带上后宫妃子出逃,并命令各地节度使起兵勤王。历经九年之久,唐王朝才把叛乱削平。但是在平叛过程中已经坐大的藩镇势力已经桀骜难制。同时在平叛过程中,唐王朝对在内地掌兵的观察处置使、刺史也纷纷加上节度使的头衔。因此,在安史之乱之后,大小藩镇相望于内,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各拥地盘,各掌兵甲,不听中央政府调度,以致形成藩镇割据局面。

  唐王朝不甘坐视,先后和藩镇割据势力进行了两次激烈较量,试图重振朝纲,恢复往昔的权威。第一次发生在建中二年(781)。当时节度使李宝臣病死,其子李惟岳继任,并要求唐王朝中央政府予以追认,遭到唐德宗的拒绝。为了世袭的特权,李惟岳联合魏博镇节度使田悦、淄青镇节度使李纳、山南东道梁崇义起兵反唐。唐德宗也不甘示弱,用加官进爵的手段,调动其他各镇节度使讨伐叛逆。经过长时间的较量,唐军最终击败了李惟岳、梁崇义、李纳和田悦,全国政局为之一振。但不久卢龙镇节度使朱滔和成德镇降将王武俊又加入叛乱的战团,淮西李希烈也趁火打劫,德宗派去平叛的军队又连连发生兵变。经过这一连串事件的刺激,德宗深刻体会到藩镇的厉害,再也不敢向叛乱的藩镇挑战了,只得派人与藩镇势力讲和,答应他们的政治要求,维持他们的特权地位,叛乱者才宣布“拥戴”中央。

  唐宪宗时期中央政府和各藩镇势力又进行了一次生死相搏。公元806年,成都节度使刘辟要求兼任梓州刺史,夏州节度使韩全义驱逐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员;元和二年(807)润州节度使李锜不听调度。这些行为一次次伤害了唐朝中央政府的脸面。唐宪宗决心用铁腕手段对付他们。于是调动兵力进行讨伐,结果刘辟、李锜被杀死,韩全义兵败逃跑,中央威信得到提高。元和九年(814),淮西镇节度使吴少阳死,其子吴元济自领军务,淮西镇的藩镇势力,经过多年经营,早成气候,吴元济凶悍善战,很难对付。唐宪宗连续发兵征讨,屡遭失败。最后在名将裴度的指挥下,大将李愬率兵奇袭淮西藩镇的老巢蔡州,才最终平定了这次叛变。这次讨伐叛逆成功,极大地震撼了各镇势力,长期割据不听朝廷命令的成德(今河北正定)节度使、卢龙(今北京市西南)节度使、横海(今河北沧州)节度使等大为恐慌,先后上表表示听从中央号令。淄青(今山东益都)节度使李师道企图继续对抗,被部将杀死,于是各镇相继臣服中央,中央政府的权威得到重新恢复。

  然而藩镇割据的政治经济基础依然存在。因此,这种表面上的统一是靠不住的,也经不起时间考验。元和十五年(820),唐宪宗被宦官刺死,其子李桓即位。于是各镇相继叛乱,唐朝又成了藩镇把持的天下,导致“郡将自专,常赋殆绝,藩镇废昌,不自朝廷。王室日卑,号令不出国门”。唐王朝的最后三任皇帝先后被藩镇势力杀死,最后,唐王朝被节度使朱温取而代之。

  七南衙北司之争——唐末中央政治评议

  南衙是指唐朝文武百官议政的所在。帝王将相高官大员在其中处理军国政务,并向全国发号施令,是全国的最高权力中心。北司即内侍省,因设在皇宫北面,故名之北司。北司是侍奉后宫饮食起居的机构,省内清一色的是宦官,由内侍监、少监、内侍等宦官负责,职掌传达诏旨、守御宫门、晒扫庭院、内库出纳以及其他杂务。下设掖庭局、宫闱局、内仆局、内府局、太子内坊局等部门。作为皇室的奴仆,他们地位卑贱,人物卑琐,品级低下,与位居南衙的高官大员自然不能相提并论。可是时非昔比,有朝一日,进士出身的高官大员竟然匍匐在宦官脚下,仰其鼻息。这是发生在唐朝末年的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第二次宦官时代。

  唐朝初年,宦官数量不多,地位低下,像其他王朝的宦官一样,每天在皇宫里尽职尽守,根本接触不到朝政。唐玄宗时期,宦官数量增加到3000人,其中有些宦官还有品级,仅五品以上的宦官就有1000多人。宦官高力士尤其受到玄宗重用,凡是四方上奏的文表奏章,玄宗先让高力士批阅,往往小事立决,大事才交给皇帝决定。许多朝廷官员开始巴结高力士,连皇太子李亨都以“二哥”呼之而不名,一些公主驸马称之为“老太爷”。当然,高力士并没有专权独断,真正揭开宦官专权大幕的是安史之乱。由于皇帝对将领们充满猜忌,开始重用宦官。尤其是宦官李辅国在灵武拥立肃宗即位,使皇帝对宦官的信赖程度加深,开始任命宦官临军,监视统兵将领。当时肃宗以太子李豫为天下兵马大元帅,以宦官李辅国为判元帅府行军司马,所有兵符军号均由其掌管,实际握有指挥大权。郭子仪领军时,唐肃宗又以宦官鱼朝恩为“观军容宣慰处置使”,时常对郭子仪的作战行动进行掣肘。代宗李豫即位后,在所有军队中都设有宦官监军,防止将领叛变。但是这样的安排结果却适得其反,宦官监军时,往往抽调大批精锐作为自己的卫队,军事将领统带的都是老弱病残。宦官根本不懂军事指挥,却干预将领的用兵。遇到战争胜利,则把战功归到自己头上,一旦军事失利,就把责任推到将领身上。因此,统兵将领对这些宦官多加蔑视。潞州节度使刘悟就因为监军刘承恩经常肆意凌辱他,一怒之下,拔刀将其杀死。杀掉监军形同造反,刘悟只好造反。仆固怀恩是平定安史之乱的勇将,满门忠烈,为国捐躯者达46人,可是宦官骆奉仙却诬告他造反,仆固怀恩不愿冤死于监狱,于是被迫“造反”。

  德宗时期设立护军中尉两人、中护军两人,全部由宦官担任,统领负责警卫京师的禁军队伍。此后,宦官掌管禁军成为制度。宦官以这一武力为基础,开始走向篡权干政之路。代宗时还以宦官两人充当内枢密使,主掌机密,承宣诏命,这两人和护军中尉合称“四贵”。宦官掌握武力,又掌管机密,口含天宪,就可以肆意弄权。他们有权任免将相大臣,地方上的节度使也多从禁军将领中选拔,并且成为他们的政治同盟者。如此一来,宦官势力遍及朝野,遥相呼应,盘根错节,难以撼动。南衙的朝官们,无拳无勇,无兵无将,只得看宦官们的脸色行事,南衙逐渐演变成了北司的从属机关,具体承办一些北司交代的事务。家奴一跃成为王朝的主人,并左右皇帝的废立。唐朝的穆宗、敬宗等七个皇帝基本上都是由宦官拥立的,顺宗、宪宗和敬宗则死于宦官之手。由此可见,唐朝的宦官势力有多大。

  宦官专权给唐朝政治带来很大伤害。唐朝皇室和南衙的大臣不甘心成为宦官的傀儡,因此,统治集团内部经常发生反对宦官集团的斗争,即南衙反对北司的斗争。宦官北司的势力兴起,虽操纵君主废立,然而有些皇帝不愿甘当傀儡,与南衙官员联合起来,与北司相抗衡。第一次发生在唐顺宗时期。顺宗重用王叔文、柳宗元、刘禹锡等人,进行政治革新,首要目标就是除掉宦官势力。经过周密策划,王叔文计划派老将范希朝、韩泰接管禁军,翦除宦官的武装。但是禁军中布满了宦官势力,这一计划没有成功。由于急于求成,暴露了政治意图,宦官开始反击。他们策动地方节度使韦皋、裴均等人向朝廷施加压力,要求顺宗归政于太子。迫于藩镇压力,不得已,顺宗让位于太子,以求平安。接着宦官对王叔文等人进行清算,改革派随之土崩瓦解。

  第二次斗争发生在文宗李昂时期。唐文宗的爷爷唐宪宗是被宦官拥立上台的,虽然对付藩镇很有成绩,结果却被宦官杀死,他的父亲唐穆宗也是宦官手中的玩物。穆宗死后,唐文宗的哥哥李湛即位,是为唐敬宗,敬宗上台两年又被太监杀害,穆宗的次子李昂又被宦官拥上皇帝宝座,是为文宗。文宗亲眼目睹了这些宫闱政变,胆战心惊之余,决心除掉宦官,为祖宗报仇雪恨。于是重用郑注、李训两人,准备再次与宦官势力相搏。郑注和李训二人都有着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他们先拿与宦官有勾结的朝臣开刀,把他们一个个赶出朝廷,同时利用宦官之间的矛盾,拉拢宦官中势力最大的神策军中尉王守澄(神策军是保卫皇帝的禁军,藩镇中也有许多悍将出身于神策军),先后用计处死了与王守澄争权的大宦官韦元素、杨承和。接着拉拢王守澄手下的宦官仇士良,让王守澄升任神策军观军容使,把王原来的职务神策军中尉让给仇士良,剥夺了王的兵权,然后用一杯毒酒结果了王守澄的性命。这一切做得天衣无缝,丝毫没有引起其他宦官的警觉。可是到后来依然功亏一篑。李训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设计了“天降甘露”的骗局,邀请大小宦官前来观看,然后一网打尽。可惜被大宦官仇士良看出破绽,他和宦官们劫持了文宗,然后指挥禁军大肆屠杀,李训、郑注等人被杀,死于这场事变的朝臣不计其数,史称“甘露之变”。

  从此以后,李唐王朝不思振作,甘愿做宦官的傀儡。如唐懿宗就终日宴游,不理朝政,“天下事皆决于北司”。唐僖宗时,宦官和朝臣的斗争又趋激烈,他们各自拉拢藩镇势力以为援手。宦官韩全诲勾结凤翔节度使李茂贞,宰相崔胤拉拢定武军节度使朱温,两大集团互相争斗,势同水火。后来李茂贞失败,朱温对宦官大开杀戒,将他们“斩杀略尽”。接着又大肆屠戮朝臣,并且听从谋士李振的建议,将他们的尸体全部抛进黄河,使他们由“清流”完全变成“浊流”。从此以后,“朝内缙绅为之一空”。南衙北司的斗争也随之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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