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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客家华侨及侨乡习俗

发表于 2019-3-11 14: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前,客家地区山多田少,交通阻塞,经济落后,百姓生活贫苦,加上械斗频繁,为着生计和子孙后代前程,男子素有外出做工、经商、从军,甚至漂洋过海,到海外谋生的传统。此外,宋末、明末和太平天国运动以及近代的历次战乱,也使客家人流亡海外。于是,不少客家聚居区,例如广东梅县、大埔、丰顺、蕉岭等县,都是中国著名的华侨之乡。据统计,广东梅州(俗称嘉应七属)的客家华侨及其后裔,便有200多万人,约为目前梅州人口的50%左右。

  中国人出洋,定居海外,历史悠久。史载,东晋安帝义熙十二年(416)高僧法显去印度取经,乘船回国时,在耶婆提(爪哇岛)发现当地有华侨村(1)。

  客家华侨源起何时呢?据考证,第一个出洋的客家人,大概是梅县松口的卓满。宋末(1277)元兵奔袭江西、广东,占领广东嘉应。这时,宋帝封江西客家人文天祥为信国公,令他和张世杰、陆秀夫征兵抗元。他们征募8000名勇士,与元兵激战,曾一度收复梅州,后因寡不敌众,退至松口。抗元将士舍身救国的精神,感动了松口百姓,800名壮丁自愿勤王助战。他们后因兵力悬殊,败走潮州,乘船退至广东新会南海水域。最后在崖门与元兵决战,宋军大败,宰相陆秀夫背负宋帝赵投海殉国。卓满和幸免于难的伙伴,驾舟逃亡,漂泊至婆罗洲(今印尼的加里曼丹岛)定居,开垦荒地,创立家园。现在该岛北岸尚留下中国式城堡废址,当地老辈华人都说,这些城堡废墟就是当年抗元失败南逃的客家人留下的(2)。

  那么,这些世代侨居国外的客家人,有何生活习俗呢?在客家华侨之乡,又有哪些特殊的文化习俗呢?

  一出国过蕃习俗

  客家人称出国谋生为“过蕃”。因为他们大都是去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这些毗邻中国南方的国家,因之又称为“出南洋”。

  旧时出南洋,主要方式有俗称“卖猪仔”和由“水客”带过蕃两种途径。其中前者约占华侨的20%,后者为80%。

  “卖猪仔”,根据华工出国时间、地域、劳动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猪仔”、“契约华工”、“赊单工”等多种类型,这是近代殖民主义者掠夺华工去南洋和世界各地做苦力的一种手段。当南洋传来招募华工的消息后,设在广州、澳门、香港、汕头等地的“猪仔馆”,便派人去内地“招募”。他们或诱骗拐卖,或武力掳掠,还要逼迫被“招募”者签订卖身偿债契约。然后便把这些劳工用猪仔船运往南洋各埠贩卖,因而人称“卖猪仔”。据统计,当年在广州、汕头的“猪仔馆”便有30多间,粤东许多客家人就是从这两个港口被卖“猪仔”出去的。

  在被称作“活动地狱”的猪仔船上,华工被锁禁在轮船大舱里,挤得密密麻麻,以致卧无尺地,难以转身。他们吃不饱,喝不上水,加上空气污浊,晕船呕吐,生病者极多,有些人在贩运途中便命丧黄泉,被扔下大海。为此,有一首客家山歌描述过蕃时的苦难情景:“至嘱亲友莫(不)过蕃,海浪抛起高过山,晕船如同天地转,舱底相似下阴间。”

  那些侥幸活着上岸的华工,他们过关时,还要被剥光衣服检查,备受凌辱。至于他们后来为主人采矿、垦殖、修路,亦是饱尝人间辛酸。有一首客家山歌描述在锡矿打工的艰难日子:“日头似火热难当,挑担锡泥上跳帮,一身晒到锅底黑,心中苦楚谁思量。”他们中虽有幸存下来的,但更多的是很快就被折磨死去,或终身困苦,因而许多“猪仔”一上船便杳无音信。

  由“水客”带过蕃,这是在南洋的亲人,委托水客把家乡某人带去南洋。水客是往返唐山(华侨对中国的俗称)与南洋之间,专门替华侨和侨眷带信、代写书信,带银钱、捎物品的人。由于他们在南洋住的时间长了,熟门熟路,与当地的海关、移民局等都建立了关系。于是,他们接受当地华侨的委托,为家乡的过蕃者代办护照、签证及其他各种手续,并带着他们来到南洋。最后,水客从华侨那里收取俗称“走水钱”的报酬——一般为所花费银钱的3%—10%。

  近代过蕃,皆乘轮船,其中通过南中国海需航行七天七夜,于是俗称为“过七洲洋”。南中国海风急浪高,不时还有台风突袭,险恶重重。于是,每有子弟过蕃,其家庭、宗族乃至全村,都要当作一件隆重的大事来办。

  临行前一天,过蕃者的父母要备好三牲、酒茶、干鲜果品的斋盘和香烛纸钱,在大门口的禾坪摆设香案,摆上供品,虔诚地敬祀天神,祈求一帆风顺。全家还要用三牲等,到祖宗祠堂去,一来让过蕃的子弟向列祖列宗辞行,更重要的是向祖宗祈求平安:“我儿明天就要出洋过蕃,请祖宗保佑他一路平安,顺风得利。日后,我儿会用桌板扛银子回唐山的……”

  是晚,主家便用这些敬神、祭祖的供品烹煮菜肴,摆设酒席,邀请族中长辈、亲友共宴,欢送子弟过蕃,并再三叮嘱到了南洋,切莫忘了唐山的父母兄弟。

  第二天清晨出门时,过蕃者依俗要从祠堂或围屋的正门出发上路。长辈、父母、兄弟、亲友都要送行,而且,他们或低声叮嘱,或心中默念,祝福子弟一路平安。

  二侨居海外生活习俗

  客家华侨生活在南洋(俗称“住蕃”)期间,他们一方面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与当地居民和睦共事。另一方面,住蕃华侨及其后裔又怀有深厚的爱国爱乡之情,恪守中华文化和客家生活习俗。这方面的表现很多。

  客家华侨不论到什么地方谋生,都不忘祖国和家乡,尽管有的已过一二十代,但都会记住自己的祖籍是唐山某州某县某乡某村,并且还要挂上“江夏黄”、“陇西李”、“颍川陈”一类的姓氏堂号,以表明其祖根之地。

  为了交际和谋生,他们自然要学习当地语言。但同时也讲客家话。在一些客家华侨聚居的村镇、矿山,客家话往往成为当地的通用语,甚至还影响当地土著居民也学说“唐山话”。他们开设的商号、公司、店铺,常用汉文命名。散居在大城市的华侨,他们在外面讲当地语言,回家便讲客家话。对在国外出生的子女,他们则从孩子牙牙学语时就开始教客家话。至于逢年过节,客家华侨聚会,更非讲客家话不可。在华侨聚居的商埠、村镇,大家集资兴办中华子弟学校或业余义学,讲授华文和客家话,以不忘中华文化和客家话。

  华侨在南洋使用公历,但他们依俗要过中国的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每到春节,华侨要备置牲醴,焚香点烛,向祖宗牌位或向北方叩首礼拜,向祖国和家乡父老乡亲遥致新春祝福。春节这天,华侨照例要互相拜年或团拜,有的还组织金狮队,到同乡门前参拜祝福。

  华侨还念念不忘家乡风味饮食。逢年过节,他们要蒸糖粄(年糕),煎圆粄,搓汤圆,包粽子……操办喜事时,常以瓤豆腐、梅干菜扣肉等家乡菜上席为荣。倘得“水客”带来家乡的茶叶、梅干菜、牛肉干等,更是备受欢迎。那些上了年纪的华侨往往保持祖国的穿着,并把对襟布纽扣的衣服称为“唐装”。他们还保持家乡习惯,每晚皆沐浴洗身,再趿上干爽舒适的木屐……

  华侨虽身居海外,但时时心系家乡亲人。他们经常写信回乡问候亲人,不会写信的,则央求乡亲代笔。但凡生活过得下去,必在年节之前给家乡寄钱,对父母、兄弟姐妹、亲友和族中子叔,皆一一写明每人名下给多少钱,以表示慰问。他们一旦发了财,首先想到的也是家乡亲人:或寄钱回乡做新屋、修祠堂,或供子弟读书,或为家乡修桥、铺路、建学校……如若祖国遭受敌国侵略,家乡遇到天灾,他们更是尽力捐款捐物,为祖国和父老乡亲减灾分忧。

  华侨及其后裔结婚时,一般都在客家人或华侨中物色对象,以建立保持中华血统的家庭。如若与“蕃婆”结婚,则往往会遭到非议。华侨、华裔在南洋生了男孩,他们要写信向家乡报喜,并寄钱回家乡,委托亲人代买灯笼,在正月十五元宵节,为他们在祠堂上灯,以示向祖宗和宗族报告海外子嗣兴旺的喜讯。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思想观念的变化,客家华侨的思想观念乃至文化习俗,也有了变化。

  首先是华侨国籍有了变化。这既与华侨观念变化有关,也与居住国的独立,与祖国的华侨政策都有关系。早年的华侨,出于浓厚的祖根观念,或未加入所在国国籍而成为无国籍者,或加入所在国国籍后,仍保留中国国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居住国独立了,华侨便从“双重国籍”转为“单一国籍”,从“华侨时代”进入了“华人时代”。

  过去,客家华侨出洋后,经济贫困,社会地位低下,备受歧视,他们往往只能干些粗笨活计,靠镰刀、割刀、菜刀、剃刀糊口。现在,随着祖国不断繁荣富强,他们在海外的地位提高了,加上经济收入提高,他们渐渐兴办各种企业、商业,有的甚至办起多元化的大企业。

  经济地位的提高还带来文化、社会方面的变化。早年客籍华侨往往只能干苦力活儿。现在华人加入了居住国国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和社会政治,他们积极参政议政了,其中一些杰出人物还竞选议员,担任政府的重要职务。

  婚姻观念变化更大。过去,老一辈华侨或回乡娶妻生子,或只与海外客家人或华人联姻。现在的华人后裔观念变了,与当地异族结婚的越来越多了。

  还有,老一辈华侨、华人对祖国、家乡思念不已,他们尽可能地带领儿孙回乡拜祖寻根。他们还念念不忘“叶落归根”,不愿骨埋异乡。而现代出洋的华侨及后裔受了侨居国和西方文化的影响,对中国风俗习惯较为淡薄,已产生了“落地生根”的观念。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安定,经济迅速发展,这使广大客籍华侨华人备受鼓舞,他们积极参与祖籍国的建设,热心兴办乡梓公益事业。特别是中国的广大市场和吸引投资合作的优惠条件,对华侨、华人企业家有着巨大吸引力。于是,他们纷纷回国投资,兴办各种合资企业,这也成了海外客家华侨、华人的新风尚之一。

  三华侨社团及其作用

  早年漂泊南洋的客家华侨,寄人篱下,生活艰难,因而他们极重视华侨的团结互助。于是,许多城市、商埠乃至村镇成立了客家华侨社团组织。据考证,1801年创办的槟榔屿“嘉应馆”,1805年在马六甲成立的“惠州会馆”,1822年成立的“应和会馆”,以及1865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城成立的“华侨公会”,是海外客家华侨创办较早的社团组织(3)。海外华侨社团,形式、名称甚多,其中主要有四种:一是以地域组织的社团,例如永定会馆、嘉应会馆等;二是以血缘组织的社团,例如新加坡刘氏宗亲会、江夏公所等;三是以职业组织的社团,如中华商会、嘉应商会等等;四是以善缘组织的社团,以及学校校友组织的社团。

  据统计,目前重要的客属社团组织约有300个,遍布五大洲的许多国家(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及美洲地区)。其中,新加坡南洋客属总会属下有28个团体会员,马来西亚客属公会联合会有49个团体会员,泰国客属总会下属有22个分会或办事处,美洲地区有16个客属社团组织……

  客属华侨社团,组织相当完善,普遍都制定有成文的章程、规约和特定组织形式,有社团领袖、会徽、会旗及监督机构。例如新加坡南洋客属总会,1929年成立,领导机构为董事会,每届两年,选出正副会长、董事若干人,董事会下设13个委员会或部,分管产业信托、监察、调解、总务、财政、文书、稽核、组织、福利、文教、体育、娱乐、交际等事宜。

  当年,海外客属华侨“为着职业、居住、疾病、保护、丧葬、年老救济、失业接济、互通信息、修理坟场、捡运骸骨、助川资回国等互助目的”,而成立了各种客属华侨社团。今天,这些社团为同胞乡亲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在社会教育方面,这些社团组织积极筹资兴办公学,推广华文教育,设立助学金、奖学金,资助华侨子女求学。例如在新加坡,由胡文虎创办的民众义学,学生完全免费,培养了一代又一代华侨子弟。

  在为华侨谋福利方面,各地客属社团组织,设法开办医院,普济华侨大众;修建义庄,慎终追远;颁发年老度岁金,以尊老敬贤;开展各种文娱体育活动,以娱乐健体。例如越南崇正医院,由客属先贤徐智权、余南喜于1924年所倡议,经四年努力终于落成,这所免费医院为贫病客家华侨解困济危,备受赞扬。而各地社团组织修建的义庄,接受先侨安葬和祭祀先祖,使华侨终有所归。对于贫困华侨,有关社团还义施棺材和赠送丧葬费或赠葬墓穴,更让贫苦华侨感到温暖。每有中国传统年节或社团组织聚会,由体育、文娱、宣传部组织的文娱体育活动,或观赏汉剧,或演唱客家山歌,或表演其他文娱节目,既传播了客家传统文化,娱心健体,又凝聚了乡情亲情。

  四侨乡风情

  经过艰苦奋斗,苦心经营,一些华侨渐渐在海外站稳了脚跟,事业发达了,他们有了钱,于是或寄钱回家乡置产业、盖新屋,或在家乡投资发展工商业,或兴办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公益事业。同时,由于“水客”和华侨自己常常回乡,促进了家乡与南洋在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于是,贫穷、闭塞的客家山村,逐渐变成了比较发达富裕、比较开放的华侨之乡,并形成了四个显著特点:海外华侨多,在乡侨眷、侨属也多;侨汇、侨资多,物质生活水平较高;工商、文化、教育事业比较发达;与海外联系频繁,容易接受和传播海外新观念、新技术等。为此,侨乡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活习俗。

  在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方面,侨乡特色较为突出。

  在民居方面,一些华侨对比了客家民居与外国建筑的优缺点后,取长补短,将外国的建筑形式与传统民居结合起来。例如前述梅县白宫的“联芳楼”即为一例。

  侨乡的衣饰也有别于其他乡村。例如20世纪三四十年代,客家侨乡男子喜戴一种宽边硬质、状如龟甲的椭圆形白色通帽。这种从南洋传来的“荷兰帽”,遮阳透气,凉爽舒适,最宜夏日使用。侨乡男子上衣式样,也受海外影响。例如有一种名曰“甘姆艳”的圆脚翻领衬衣,是从印尼传人的。而平脚翻领的短袖衬衣,则呼之为“夏威夷”。

  在饮食方面,侨乡也吸收了海外的某些饮食习惯。诸如,在煲汤、煮牛肉丸、烧瓤豆腐时,常常撒些从南洋带回的胡椒粉,以提味、暖胃;吃面条,多用盘碟盛放;宴毕要烹煮浓香的南洋咖啡待客……此外,有一种俗称“蕃鬼粄”的米糕,也颇有趣味:将米浆一分为三,分别掺入红曲、黄栀子,染成红、黄颜色,而后便蒸熟一层红的,再浇一层黄的米浆,使之红、黄、白三色相间,最上面再撒铺椰蓉,既松软香甜,又几色相间,很是美观。据说,这也是从印尼传来的。

  水客、华侨的来来往往和华侨回国定居,还使得侨乡口语,掺入了一些南洋词语。其中,来自印尼语、马来语的较多。例如,称饼干叫“罗蒂”,皮箱为“甲闭”,朋友为“交弯”……但最多的还是直译英语单词,如称小提琴为“歪啊令”,商标为“唛头”,打球为“打波”,球出界外为“坳帅”,等等。

  侨乡的人生仪礼习俗,也有一些特殊之处。其中如“讨屯家婆”,便是侨乡的奇特婚姻习俗。华侨离乡背井后,因自己无法伺奉父母,也为了在家乡延续香火,于是,他们或在离家前夕,或在回国省亲期间,匆匆娶妻成婚。他们中有每隔三年五载回乡探亲,生下一男半女的,但也有一去便杳无音信的。

  在客家乡村,还有一种“隔海嫁郎”的习俗。这是那些出洋多年不能回乡省亲、娶妻,而又不愿在海外成家的,他们为奉养年迈的父母,以及要有人看管家产,于是人未回乡,而只是汇钱回家乡,由父母为其物色对象,娶回媳妇。这是另一种“讨屯家婆”的形式。

  对各种“屯家婆”(或曰“看家婆”),侨乡也有约定俗成的乡规民约。例如“屯家婆”既有侍奉公婆、耕田种地的责任,又有继承家业和享受宗族公产的权利。如若丈夫终生未归,未生儿育女,经过宗族同意和举行一定的仪式,她可以从族中或村中抱养、过继孩子,作为自己的儿女,并成为家庭的合法继承人。

  “屯家婆”中确有从未见过丈夫面,而守了一辈子“活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种在特殊环境和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陋俗也随之废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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