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灵异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孔方兄”一词的来历

发表于 2019-1-24 14: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孔方兄”作为钱的谑称,来源于西晋鲁褒的名文《钱神论》。文中写道:“钱之为体,有乾坤之象,内则其方,外由其圆……亲之如兄,字曰‘孔方’,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昌。危可使安,死可使活,贵可使贱,生可使杀。是故,忿争非钱不胜,幽滞非钱不拔,怨仇非钱不解,令问非钱不发……谚曰:‘钱无耳,可使鬼。’凡今之人,唯钱而已!”因此,“孔方兄”便成了钱的别称,流传至今。

  黄金和白银

  黄金和白银均属稀有贵金属,不可能大批量生产,却又都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很早就被赋予了货币的职能。战国时,黄金被大量使用,开始发挥货币的某些职能。此时黄金作为货币,还是称量货币,按重量行使。它有两个单位,一个是斤,一斤合16两;另一个是镒,一镒合20两。秦和西汉时期,黄金盛行。秦统一后,规定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但是流通范围有限。东汉魏晋以后,白银使用日趋增多。至宋开始,白银成为主要货币。

  元宝

  “元宝”名称最早使用于唐肃宗时期,当时史思明在洛阳所铸的铜钱叫做“得壹元宝”和“顺天元宝”。在中国货币史上,正式把金银钱称作“元宝”始于元代。元初,首次将白银制成每枚重五十两的银锭,取名“元宝”。当时所铸元宝呈马鞍形,两端圆弧,中间束腰,在形制上与南宋和金的银锭十分相近。元代称金银钱为“元宝”,有元朝之宝的意思,黄金叫做金元宝,银锭叫做银元宝,后来也就成了金银货币约定俗成的通称。

  宋代白银成为主要货币

  宋代时期,商业不断发展而铜钱缺乏,客观上需要一种较贵重的货币单位。另外,宋朝的对外贸易比较繁荣,而对外贸易之间多使用白银,这样白银在流通中逐渐占据优势。并且,宋代产银较多,具有丰富的白银资源。在以上相关因素的影响之下,白银遂成为宋代的主要货币。

  钞币

  钞币是古代的纸币的通称。到清咸丰年间官票宝钞消亡为止,钞币的流通时间大约有870多年。我国最早的纸币,是北宋初年的“交子”。

  早期的钞币,都是以兑换券形式出现的,凭券随时可以换取现钱或现银,所以是兑现的钞币。在宋、金和元初流通使用,大约有300多年。有宋代的交子、钱引,元代的中统元宝交钞等。

  我国古代不兑现钞币,从元代中统钞开始,历经明、清两代,行使流通大约500余年。明代只发行了大明通行宝钞一种钞币。清代政府发行的钞币有两种,先是“钞贯”,后发行“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户部官票”又叫做银票,“大清宝钞”又叫钱票、钱钞。

  法币政策和金元券

  法币政策是1935年国民政府废止银本位制,实行的一次币制改革。其主要内容包含:(1)统一货币发行。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币;其他银行不得继续发行新钞票;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支付和市场流通,均使用法币。(2)实行白银国有,禁止白银使用、流通。所有银圆、银两均须向中央等银行兑换法币。(3)放弃银本位制,采用外汇本位制,法币与英镑固定汇价,1法币兑换英镑1.25先令。为维持法币稳定,三银行可以无限制买卖外汇。(4)国家白银移存英国作为外汇储备。1935年,美国迫使民国政府签订《中美白银协定》,法币又与美元挂钩,1法币兑换0.2975美元。外汇储备分存于英、美两国。

  金圆券是民国政府发行的取代法币的一种纸币。法币是不兑现货币,发行不久,就发生通货膨胀,急剧贬值。1948年8月,民国政府公布《金圆券发行办法》,用金圆券取代法币。规定每元金圆券含金量0.22217克,但不能兑换。1元金圆券折合法币300万元,东北流通券30万元。并按纯金1市两合金圆券200元,纯银1市两合3元,银币每枚合2元,美钞每元合4元的比例限期强制兑换民间的金银和外币。结果,金圆券的膨胀速度比法币更快,不到10个月的时间,发行额增加了6.5万倍。

  人民币

  人民币是新中国成立后法定本位货币,单位是元(圆),辅币是角和分。采用十进位制。人民币由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简写符号为$。

  行会

  行会又称“行帮”,指古代城市中商人和手工业之间的同业组织。中国的行会始于唐代。隋唐时实行市坊制,坊为住宅区,不得从事商品贸易。市为从事工商行业的固定区域。每一行业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行列,这种街区被称作“行”。后来,同业商人形成的组织就称作“行”。入行的商人称为“行户”或“行人”,头目称“行头”、“行首”。行会的最重要功能在于抵制竞争,垄断利润。

  一般来讲,商业行会分为两种:一是同一区域的同业组成的单一行会;一是按地域划分组成的商帮会馆。手工业行会也分为两种:由老板(店东、师傅)、帮工(雇工、客师)和学徒不同身份的人共同组成单一行业的行会以及由手工工匠组成的行会。

  市舶司

  市舶司是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唐玄宗开元年间,广州即设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担任。这就是市舶司的前身。市舶使的主要职责是检查出入海港的外商船舶、征收关税、收购政府专卖品等,也涉及外交事务。唐代充当市舶使一职的,多是皇帝的心腹宦官。此后的宋、元、明三代都沿袭设置。两宋时期,由于造船和航海技术的进步,海外贸易得到了空前发展。政府一方面多次派使臣赴海外招徕外商;另一方面于北宋开宝四年(971)在广州设立市舶司,管理对外贸易。当时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管理舶商,征收舶税,收买舶货,实行“禁榷”,并招待外商。至元代,元政府制定了整治市舶司的法则。在1314年,又修订颁布新的市舶法则22条。明确了市舶司的职责范围,加强了政府对海外贸易的控制。明朝则沿袭前朝之制,市舶司管理海外诸国朝贡和贸易事务,隶属于布政司。

  我国有两条丝绸之路

  丝绸之路是对中国的丝和丝织品运销亚、欧、北非各国的古商路的誉称。根据海陆区分,分称“陆路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是从广州乘船经满剌加(今马六甲)海峡,到锡兰(今斯里兰卡)、印度、东非。据东非索马里等地出土文物证实,这条“海上丝绸之路”大约形成于我国宋朝。据史料记载,当年马可·波罗就是经“海上丝绸之路”往来中国的。

  “陆路丝绸之路”也有两条。

  一条是我们通常而言的丝绸之路,据《汉书·西域传》记载,此路系张骞出使西域开辟而成,共有三个分支。东起长安(西安),经河西走廊,北至乌鲁木齐,顺伊犁河下游通往里海沿岸。此为北路。从长安至敦煌后又分为两支,南路由敦煌出阳关西行,沿昆仑山麓过葱岭,西达大月氏(今新疆和阿富汗东北一带)、安息(今伊朗)、条氏(今阿拉伯半岛),最后到达罗马帝国。中路由敦煌出玉门关西行,沿天山南麓过葱岭,经大宛、康居(均在今中亚等国境内),再向西南行与南道汇合。

  另外一条是“西南丝绸之路”。它由四川经云南过伊洛瓦底江,至缅甸北部的孟拱,再渡亲敦江到达印度东北的莫帕尔,然后,沿恒河流域转入印度西北,至伊朗高原。这条丝绸之路比前一条陆上丝绸之路还要早得多。据《汉书·张骞传》:“吾贾人往市之身毒国。身毒国在大夏东南可数千里。”所走即为此路。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所有内容均来自网友分享,不代表本站任何观点。

© 2019 jinfopai.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