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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食具的分类

发表于 2019-1-23 12: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代食具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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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藏具

  储藏具主要用来储藏食物原料和食物成品,包括瓮、罐、仓、瓶、壶、菹甖等。

  盛食具

  盛食具是进餐时候用来盛放食物的器具,相当于现在的餐具,主要有以下的几种:盘、盆、碗、盂、缽、豆、敦、俎、案等。另外,还有既可以作为炊具又可以作为食具的鼎、鬲、甑等。

  盘:早在新石器时代古人就已广泛使用陶盘作为盛食器皿,盘有陶、铜、漆木、瓷、金、银等多种质料。

  盆:比盘大而且深。

  碗:碗像盘但是比较深,形体稍小,是中国炊食用具中最常见的器皿。碗最早产生于新石器时代早期,历久不衰且品类繁多。

  战国·陈侯午簋

  盂:盛装液体的敞口器具。

  缽:陶制的器具,形状像盆而较小。

  豆:盘下有高腿的称为“豆”。豆是木质的,陶质豆称为“登”,竹质的豆则做“笾”,都是盛食的器皿。豆一般是盛装肉食的,多用于祭祀场合。

  俎:是平板下安有足的器皿。俎既可用来放置食品,也可用作切割肉食的砧板,因此后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成语。俎有石俎,也有青铜俎。

  案:形态功用与俎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食案大致可分两种:一种案面长而足高,可称几案,既可作为家具,又可用做进食的小餐桌;另一种案面较宽,四足比较矮小或者没有腿。案上可以放盘、碗、杯、箸等器皿,它是专门用于吃饭时摆放东西的器具,可称为蒮案,形同今天的托盘,多为陶质和木质。

  簋:是青铜质圆形两耳带足的大碗。青铜器产生之前,此类器物是陶质或竹木质,被称为“塯”,或称“土簋”,功能和碗一样。簋是专门盛放素食的器皿,经常和鼎连用,并且经常以偶数的形式出现,用来表示使用者身份地位的不同。秦汉之际,作为实用器的簋已不存在。

  夏·陶鼎

  盒:是两碗相扣的器具。盒最早产生于战国晚期,在西汉早期和中期比较流行,有的盒内分许多小格。自西汉至魏晋,流行于南方地区。盒的质料有陶质和金银质、漆质等。

  敦:专指一种青铜质的盛食器,呈圆球状,上下均有环形三足(或把手)两耳(或无耳),一分为二,盖反置后为足,与器身完全相同,用来盛装黍、稷、稻、粱类谷物食品。敦在商周两代时比较流行,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期,秦汉时已经基本消失。

  鼎:在新石器时代,有陶质的鼎。到夏商周时期,鼎也变为青铜器皿,用来烹煮和存放肉类食物。鼎有圆形和方形,圆形最为常见。鼎多作为礼器,是地位和等级的象征,最高的“天子”使用九鼎,所以“九鼎”又作为国家的象征,有“一言九鼎”之说。鼎最早出现于黄河中游,距今已经有8000年的历史了。

  鬲:鬲最早是用来煮粥和盛放粥的器皿。新石器时代有陶鬲,青铜鬲则出现于商代早期,盛行于西周和春秋。鬲后来的作用也发生了改变,只用于盛放粥了。

  鲁伯愈文鬲

  甑:甑就是底面有孔的深腹盆,是用来蒸饭的器皿,它的镂孔底面相当于一面箅子。甑只有和鬲、鼎、釜等炊具组合起来才能使用,相当于现在的蒸锅。自新石器时代晚期产生后,甑便绵延不绝,今天的厨房中仍能见到它的遗风。

  釜:古代写作”!“,实际就是圆底的锅,它产生于新石器时代中期,商周时期有铜釜,秦汉以后则有铁釜。带耳的铁釜或铜釜叫作“鍪”。釜单独使用时,需悬挂起来在底下烧火,大多数情况下,釜是放置在灶上使用。釜是用来煮饭的器皿,故有“釜底抽薪”的成语。这也可以看出“釜”是吊起来使用,在它的下面加火以煮制食物。

  飌:这是一种复合炊具,上部是甑,下部是鬲或釜;下部烧水煮汤,上部蒸干食。陶畓产生于新石器时代晚期,商周时期有青铜!,秦汉之际有铁!,东汉之后,飌基本消失。

  ":将鬲的上部加长并做出流,一侧再安装上把手就成了”,有三个空心足。“是中国古代炊具中个性最为鲜明独特的一种,只流行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大汶口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其他地域罕有发现。同鬲一样,“也是利用空袋足盛装流质食物而烹煮的,但它因有可以外泄的流和#而显得功能更齐全。

  取食具

  取食具是指用来摄取食物进餐的器具,包括匕、箸、刀、叉等。

  匕:就是吃饭用的餐匙,即勺子。匕在新石器时代有骨质的,到青铜时代,逐渐被青铜匕所代替。匕最早可以追溯到7000年以前,在著名的河姆渡文化里有很典型的骨勺子,是用骨头做的。

  箸:箸就是筷子。早在商代,我国就已经开始使用筷子作为进食的工具了,《韩非子》《史记》中都有“纣为象箸”的记载。河南安阳出土文物中曾发现商代的青铜箸。《礼记》上记载筷子最早的功用不是现在这样,筷子只用于吃菜,不用于吃饭。我国使用筷子的历史很悠久,已经有3000多年的历史,筷子最早以竹子和木头为原料,也出现以兽类的牙、骨等作为原料来制作筷子,春秋战国时期出现铜筷和铁筷,隋到唐代出现精致名贵的金筷和银筷,到了明清两代,筷子的材质主要是竹木筷镶银。

  刀:商代一些刀也用来作厨具和餐具。

  叉:是距今4000年以前的餐叉,在西北甘青地区的齐家文化遗址里发现了一些骨制的餐叉,是三齿状的。这种餐叉,和现在用的西餐餐叉形状非常接近。从商代以后,餐叉变为两齿,与最早的三齿叉不太一样,比较小巧一些。

  中国古代的酒器

  在中国古代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内,酒器的制作技术、酒器的外形以及材料都有不同的变化,因此产生了种类繁多的酒器。其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新石器时期的酒器

  早在距今8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文化时期,我国已出现了形状类似于后世酒器的陶器,到新石器时代晚期,以龙山文化时期为代表,酒器的类型增加,用途明确,与后世的酒器有了很大的相似性。已经出现罐、瓮、盂、碗、杯等酒器。酒杯的种类繁多,平底杯、圈足杯、高圈足杯、高柄杯、斜壁杯、曲腹杯、觚形杯等都已经出现。

  龙山文化时期酒器

  夏商周时期的青铜酒器

  商周时期我国已经进入青铜时代,酿酒业的发展,青铜铸造术的提高,我国的酒器在商周的时候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出现了专门制作酒器的氏组和专门制作酒器的“梓人”。我国的青铜技术在商周时期发展成熟。商周时期的酒器品种繁多,按照酒器的用途可以把酒器分为盛酒器、饮酒器、煮酒器、贮酒器四种,此外还有礼器。

  盛酒器具是一种盛酒备饮的容器,相当于现在的酒壶。商周时期的酒器用于盛酒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尊、卣(yǒu)、盉(hé)、方彝、罍(léi)、兕觥(sìgōng)、酒樽、缶、瓿、壶、觥、豆等,其中尊、卣、盉、方彝为专门盛酒的酒器;而兕觥既可以盛酒也可以用来饮酒;酒樽也可以用于温酒,罍、缶、瓿、壶还可以盛水;豆则还可以用于盛肉盛菜的器皿,常用以装酱、醋之类的有汁调味品;觥是一种大口的酒杯,有时候也用来盛酒。每一种酒器造型又各有不同,以尊为例,有象尊、羊尊、牛尊、犀尊、虎尊等。

  饮酒器是用来饮酒的酒器。用以饮酒的酒器主要有角、觗觯、兕觥、爵、耳杯、觥等。

  温酒器是饮酒前用于将酒加热,配以勺,便于取酒。温酒器主要有斝(jiǎ)、罍、酒樽等,斝是专门用来温酒的,圆口,三足。罍、酒樽有时候也用于饮酒。除了温酒器以外,在战国时期还有铜冰鉴,铜冰鉴的四足是四只动感很强、稳健有力的龙首兽身的怪兽,四个龙头向外伸张,兽身则以后肢蹬地作匍匐状,整个兽形看起来好像正在努力向上支撑铜冰鉴的全部重量。鉴身为方形,其四面、四角一共有8个龙耳,作拱曲攀伏状。这些龙的尾部都有小龙缠绕。鉴缶之间装冰块,缶内装酒,可使酒凉,也可以作为温酒器使用。

  酒器中还有勺,古代称为称瓒,从盛酒器中取酒,注入饮酒或温酒器中。还有安放酒器的案形的“禁”。

  商周时代的酒器以青铜为主,原始瓷酒器略有发展,漆酒器品类较商代晚期为多,漆器与青铜器并重发展,另有少量瓷器、金银器,陶酒器则较少见了。总之,夏商周时期的酒器种类繁多,样式丰富。

  商代双柱铜爵

  两汉魏晋时期的漆制酒器

  商周以后,青铜酒具逐渐衰落,漆制酒具越来越流行,代替青铜器而为两汉魏晋的主要酒器的主要类型。在用途上基本上是沿用商周酒器,漆制耳杯是饮酒的最重要的器具。

  斜角雷纹觚

  隋唐以后的瓷制酒器

  东汉前后,我国开始出现了瓷制的酒器,但还不是主流。隋唐以后,瓷制酒器得到快速的发展,唐代的酒杯容量要比过去小。唐代还出现了新的饮酒酒器,称为“偏提”,形状与今天的酒壶十分相像,有喙,有柄,可以盛酒,又可以直接注酒于酒杯中,因而取代了以前的樽、勺。宋代发明了把碗和注子结合在一起的饮酒方式,在注子中倒入酒,放在碗中,往碗中注入热水,就可以温酒。明清两代的瓷制酒器发展更为迅速,瓷制的酒器一直沿用到现在。明清后,出现了锡制的酒器,用来温酒。

  南北朝时期的酒具

  其他的酒器

  我国历史上还有一些独特材料或独特造型的酒器,如金、银、象牙、玉石、景泰蓝料制成的酒器,虽然不很普及,但是美观大方,具有很高的欣赏价值。

  筷子的历史

  筷子是中华民族最有特色的餐具,在世界各国的餐具之中,别具一格。

  我国古代使用筷子的历史十分悠久,大概已经有3000多年的历史了。早在商代末年,商朝最后一个君主纣王就使用筷子,并且是较为精制的象牙筷子。《韩非子·喻老》中就有“昔者纣为象箸而萁子饰”一说;《史记·宋微子世家》中也有:“纣始为象箸,萁子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杯;为杯,则必思远方珍怪之物而御之矣。舆马宫室之渐自此始。”箸是筷子最早的称呼,后来才演变称为“筷子”。

  筷子在中国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被称为“箸”,先秦时期又被称为“荚”或者“挟”。《礼记·曲礼上》说:“羹之有菜者方用荚,羹之无菜者不用荚。”隋唐时期“筷子”称为“筯”,诗人李白《行路难》诗中有“停杯投筯不能食”的词句。这些史料都说明我国古代筷子的称呼有很多。宋、元、明、清时期还有称“筷子”为“箸”的。“筷子”的称呼是明代以后出现的,之所以“箸”被称为“筷子”,可能与“避讳”的习俗和“谐音”有关。按明代《菽园杂记》中说:吴地的百姓忌讳说箸,因为吴地是以行船为生,船“住”了就没有生意;同时,船都是木头制造的,害怕虫“蛀”。所以改称为“快子”,后逐渐被称为“筷子”。清代“箸”和“筷子”两个称呼都使用。

  制作筷子的材质也随着时代的不同呈现出一些变化。竹木是制作筷子的最早材质,汉代的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箸“从竹者声”,最先被称为“箸”,就是因为筷子是取竹子而制作的。远古的筷子,多是就地取材,或是树枝或是竹棍,有时候还是动物骨角。到了原始社会末期,开始使用刮削之后的木筷和竹筷。夏商以后经过琢磨的牙筷和玉筷开始出现,如纣王就使用象牙筷子。春秋战国时期出现铜筷和铁筷,后来因为铜筷和铁筷容易被氧化,产生铜锈和铁锈,铁筷和铜筷进而被银筷取代。隋唐时期出现精致名贵的金筷和银筷,金筷和银筷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一般平民家庭没有资格和权利使用金筷和银筷。到了明清两代,筷子的材质主要是竹木筷镶银,主要有湘妃竹镶银箸、乌木镶银箸、红木镶银箸等,还有上下双镶箸及三镶箸。

  筷子的形状也随着时代的变迁呈现其各自的特点。隋唐以前,筷子都是圆柱形的,比较单调。隋唐以后,筷子开始工艺化,其形状也开始发生了变化,已经由原来单调的圆柱形到上粗下细的圆柱形,首有孔相接。宋代以后,筷子上部的形状由原来的圆柱形变为方形,而且开始出现了纹饰。明代以后筷子上部形状有方形、六菱形、八角形等,为生产更精美的工艺筷奠定了宽广的基础。

  筷子在我国的使用过程也有发展的历史。筷子刚一开始并没有如今的拨、挑、挟、拌等功能。《礼记·曲礼上》上“饭黍勿从箸”的说法,是说吃饭时不用筷子。《曲礼·曲礼上》上的“羹之有菜者方用荚,羹之无菜者不用荚。”“荚”作为“筷子”的一种称呼,说明古代“筷子”有过专门用作挟菜用,不用于吃饭。

  筷子在中国发展的历史悠久,也影响了中国周边的国家。筷子的历史也是由最开始的注重使用而逐渐走向集使用和工艺欣赏于一体的过程。筷子的名称和材质形状都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地发展变化,形式越来越丰富。

  八大菜系

  在中国的菜系中,八大菜系被人们普遍认可,它们分别是鲁、川、粤、闽、苏、浙、湘、徽菜。

  一个菜系的形成受自然地理、气候条件、资源特产、饮食习惯等的影响,同时也是和这个地区悠久的历史分不开的。中国的“八大菜系”各具风韵,菜肴之特色也异彩纷呈,各有千秋。

  鲁菜

  鲁菜即山东菜,主要是以济南和胶东两个地区的风味菜构成。鲁菜的孕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经历代的发展,称为公认的一大流派。宋代以后鲁菜就成为“北食”的代表,它选料讲究,刀功精细,调味适中,菜肴具有鲜咸适度、清爽脆嫩的特点。胶东鲁菜擅长烹制海鲜,多采用保留原味的烹调方法,如清蒸、扒、烧等。鲁菜烹饪技法以爆、炒、烧、炸、熘、焖、扒等为主,调味善用大葱。十分讲究清汤和奶汤的调制,清汤色清而鲜,奶汤色白而醇。明清两代,鲁菜为宫廷御膳主体,对京、津和东北各地的影响较大。代表菜肴有“糖醋黄河鲤鱼”、“汤爆双脆”、“烧海螺”、“烤大虾”、“清汤燕窝”以及“干蒸加吉鱼”、“油爆海螺”等。

  川菜

  川菜即四川菜,由成都菜、重庆菜和自贡菜等为主构成。川菜在先秦两汉时期就已具雏形,到宋代已经有很大的影响了。川菜特点是酸、甜、麻、辣香、油重、味浓,以酸、辣、麻等口味著称。烹饪技法注重烧、烤、干酥、熏等,以辣椒、胡椒、花椒以及姜作为主要的调料用品。川菜擅长综合用味,在咸、甜、麻、辣、酸五味基础上,加上各种调料,形成各种复合味,如家常味、咸鲜味、鱼香味等。代表菜肴有“黄焖鳗”、“怪味鸡块”、“麻婆豆腐”、“夫妻肺片”、“小笼牛肉”等。

  粤菜

  粤菜即广东菜,主要是由广州、潮州、东江等地方的风味菜构成。南宋时期,受宫廷御厨的影响。明清时期,广东对外贸易已经很发达,随着对外通商和对外交流发展迅速,逐渐吸取西餐的某些特长,形成别具一格的菜系特点。广东菜选料广杂,鸟兽鼠虫蛇等都可以作为原料,口味清纯鲜活,随时节不同,口味也会有变化。冬春多以浓郁口味为主,夏秋以清淡口味为主。烹饪技法主要由煲、泡、烩等。粤菜的调味品也非常具有自己的风格,多用蚝油、糖醋、果汁、酸梅酱、鱼露、豉汁等,这些调味品都是几种其他调味品混合而成,调味有所谓五滋(香、松、臭、肥、浓)、六味(酸、甜、苦、咸、辣、鲜)之别。菜肴以烹制蛇、猫、狗、鼠等著称,著名的菜有“三蛇龙虎凤大会”、“五蛇羹”、“蚝油牛肉”、“烤乳猪”等。

  闽菜

  闽菜即福建菜,以福州、泉州、漳州、厦门等地的菜肴组成。闽菜的特点以色调美观、滋味清鲜而著称。烹调技法以烹炒、干炸、爆炒为主,原料多以海鲜如鳗、蛏子、鱿鱼、黄鱼、海参等为原料。口味偏重甜酸,多以红糟调味。著名的菜肴有“佛跳墙”、“淡糟炒香螺片”、“雪花鸡”、“醉糟鸡”、“酸辣烂鱿鱼”、“烧片糟鸡”等。

  苏菜

  苏菜即江苏菜,由苏州、扬州、南京、镇江等地方的风味菜构成。苏菜始于南北朝时期,唐宋以后,与浙菜一样,成为“南食”代表之一。口味以清淡雅著称,制作精致,尤其擅长烹制河鲜、湖蟹等。烹饪技法上有炒、熘、煮、烩、烤、烧、蒸,菜肴具有香、鲜、酥、嫩、脆等特点。调料的使用也以突出本味为目的,多用调料为菜肴增色。其用料严谨,注重配色,讲究造型,四季有别。夏季色泽清淡,冬季色泽浓艳。苏菜造型美观,运用切配、烹调、装盘、点缀以及刻、包、卷、酿,使菜肴色、香、味俱全。著名的菜肴热菜有“清汤三套鸭”、“南京三炖”等,凉菜有“逸圃彩花篮”等。

  浙菜

  浙菜即浙江菜,由杭州、宁波、绍兴、温州等地的菜肴构成其主流。浙菜制作精细,变化较多,以清鲜、香酥、细嫩为主要的特点。烹饪方法主要以爆、炒、烩、烧等见长。代表菜肴有“西湖醋鱼”、“生爆蟮片”、“东坡肉”、“龙井虾仁”、“叫化童鸡”、“清汤鱼圆”、“干菜焖肉”、“大汤黄鱼”等。

  湘菜

  湘菜即湖南菜,以湘江流域、洞庭湖区和湘西山区的菜肴为主而形成。湘菜用料广泛,油重色浓,口味注重香鲜、酸辣、软嫩的特点。调料多以辣椒、熏腊为主,口味酸辣。烹饪技法以蒸、熏、烧、炖、干炒为主。代表菜肴有“麻辣仔鸡”、“腊味合蒸”、“冰糖湘莲”、“红椒酿肉”等。

  徽菜

  徽菜即安徽菜,以沿江、沿淮、徽州三地区的地方菜为主而形成,以烹制山珍野味为主。口味重,重油、重酱色、重火功,味道醇厚,保持原汁原味。烹饪技法注重炖、烧、熏等。代表菜肴主要有“符离集烧鸡”、“雪冬烧山鸡”等。

  满汉全席

  满汉全席是兴起于清代并集满族和汉族菜点的精华而形成的历史上最著名的中华大宴,它具有礼仪隆重、用料考究、菜点繁多等特点,是中国古代饮食文化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清代李斗的《扬州书舫录》、袁枚的《随园食单》以及《大清会典》和《光禄寺则例》等书中,都有关于满汉全席的记载。

  满汉全席的由来

  按清代袁枚的《随园食单》,满汉全席是清乾隆年间的“官场之菜”,用于“新亲入门,上司入境”。清代李斗的《扬州书舫录》中也记载了满汉全席的盛况:“上买卖街前后寺观,皆为大厨房,以备六司百官食次……所谓满汉全席也。”这些都说明,清代的满汉全席是清代的地方官府为到地方巡视的六司百官而举办的一种豪华的宴席。

  清代宫廷的满席有六等,一等满席是用于帝、后死后的随宴;二等满席是用于皇贵妃死后的随宴;三等满席是贵妃、妃和嫔死后的随宴;四等满席是元旦、冬至和万寿等大的节日朝贺的宴席;五等满席是用于筵宴朝鲜正副使臣、西藏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贡使以及赐给下嫁的公主和蒙古王公的宴席;六等宴席主要赐予经筵讲书,接待越南、琉球、缅甸等国家的贡使。

  袁枚

  清廷的汉席分为一、二、三等和上席、中席五类。主要用于临雍宴、文武会试考官出闱、实录及会典等书开馆编纂以及写成赐宴等,主考和知、贡、举等人用一等席,同考官、监视御史、提调官等人用二等席,内帘、外帘、收掌四所以及礼部、光禄寺、鸿鸬寺等执事官用三等席,文进士的恩荣宴和武进士的会武宴,主席大臣等人用上席,文、武进士等用中席。

  满汉全席则是借用了清代的满席和汉席的字样,集清代宫廷的满席和汉席的精华于一席。出现于清代康乾盛世。康熙皇帝南巡,驻跸扬州,才开始设立满汉全席。乾隆皇帝六次南巡,扬州官绅接驾,仍然沿承满汉全席。从此,满汉全席声名远扬,各地竞相仿制,列为接待六司钦差和百官食次,其规模体例均源于扬州的满汉全席。满汉全席不是仅仅适用于宫廷的宴席。

  五谷杂粮

  五谷杂粮是对粮食作物的通称,五谷主要指主食,杂粮则主要指辅食。

  “五谷”名称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论语·微子》中即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话。但五谷究竟指哪几种作物,答案却不是唯一的。《周礼》中的五谷指“麻、黍、稷、麦、菽(豆)”;《孟子》中的五谷指“稻、黍、稷、麦、菽”;《管子》中的五谷指“黍、秫、菽、麦、稻”;《楚辞》中的五谷指“稻、稷、黍、菽、麻”;而在近代编成的《辞源》上,五谷为“稻、黍、稷、麦、豆”。

  稻大约是在4700年前的神农氏时代开始种植的;麦(大麦和小麦)的种植,约在史前晚期或于盘庚迁殷以前传入我国华北;黍、稷和秫都是属于“小米”,黍是黄米;菽是豆的意思,豆在周代被称为“菽”;麻是大麻,叶子有毒,但是种子没有毒,可以食用。五谷概念的形成虽然相沿了2000多年,但这几种粮食作物在我国的粮食种植中所处的地位却因时而异。

  “五谷”说之所以出现分歧,是因为当时的作物并不止于五种,而各地的作物种类又存在差异。“五谷”说之所以盛行,应该是受到五行思想的影响。笼统说来,五谷指的就是几种主要的粮食作物。

  杂粮则是将“五谷”之外的粮食作物统称为“杂粮”。“杂粮”概念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品种也不断丰富。严格说来,“五谷”中除了“稻、麦、小米”外,其他的几种作物都已经应该算“杂粮”了。

  茶

  中国是茶的故乡,制茶、饮茶已有几千年历史,茶已经融为中国饮食文化的一部分。

  茶树原产于中国西南,按《华阳国志》记载,约公元前1000多年前的周武王伐纣时,巴蜀一带已用所产的茶叶作为“纳贡”珍品,这是茶已经作为贡品的最早论述。

  茶叶最早是用茶来入药的,《神农本草经》有:“神农尝百草,日遇七事儿毒,得荼而解之。”荼就是指茶,在唐代以前没有“茶”,所以常以“荼”代替。唐玄宗开元年间编辑《开元文字音义》时,才将“荼”字始变作“茶”。对于“茶”的最早的可靠论述是《尔雅》,称荼为槚和苦荼。

  茶叶的饮用,最晚当在西汉以前,按西汉辞赋家王褒的《僮约》,家僮必须承担去集市买茶、煮茶和洗涤茶具的杂役,说明汉代已经将饮茶看作是很重要的事情了。从魏晋时代开始,茶已经和酒一样,成为筵宴饮品中的佳品,《三国志》就有吴国君主孙皓“以茶代酒”的美谈。南北朝时期,无论平民帝王,都有不少嗜茶的,饮茶之风盛行。唐代以后,饮茶更为普遍,在陆羽的《茶经》问世以后,饮茶成为社会各阶层都盛行的一种社会风气。宋代时期,西禅师归日本,将茶传去扶桑。明朝时期,我国的茶开始销往荷兰、丹麦等国。清朝康熙年间,我国的茶开始销往英国,并受到英国上层社会的欢迎。

  到了现代,中国茶的种类已经形成六大类别,即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花茶和砖茶,其中以绿茶和红茶最为畅销。绿茶和红茶等是根据茶的制作工艺区分的。

  古代茶具

  绿茶是通过杀青(包括蒸汽杀青和锅炒杀青)、揉捻、干燥三道工序制成的,名品有“西湖龙井”、江苏吴县的“碧螺春”、江西庐山的“云雾茶”、河南的“信阳毛尖”以及安徽的“黄山毛峰”等茶。

  红茶制作要经过发酵的过程,香味浓郁,安徽的“祈红”、云南的“滇红”、广东的“英红”等是红茶中的名品。

  乌龙茶又称“青茶”,既有绿茶的杀青又经过红茶的发酵工艺,所以有红茶的浓郁香气和绿茶的清香,其中以福建的“武夷岩茶”和“铁观音”较出名。

  白茶除去了茶叶的苦涩的气味,香气清新,福建的“白牡丹”和“贡眉”以及福建的“白毫银针”等最为出名。

  “花茶”又称“熏花茶”和“香片茶”,是在茶叶制作中加入各种鲜花如茉莉、玉兰、玫瑰、桂花、菊花、梅花等。“茉莉花茶”最具盛名。

  砖茶是将茶叶经过发酵后紧压成一定形状的,云南的“普洱茶”享有盛名。

  茶叶虽然最早是用茶来入药的,但以茶入馔,茶的功用越加被人们所认识。茶可以帮助消化,清心提神,驱除腥膻,也可以用于醒酒,茶受到了全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

  陆羽和《茶经》

  茶是中国人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在茶的发展历史上唐代的陆羽和他所著的《茶经》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陆羽(733-804年),复州竟陵(今湖北天门)人,字鸿渐,号季迹,又名疾,别号桑苎翁,自号竟陵子。陆羽本是一个弃婴,为竟陵寺僧所收养,等到稍微长大点以后,不愿学佛,便逃离寺院。先在一个戏班学戏,后在一次演出中,被太守李齐物发现,而后弃伶从学。他当过地方小官,在他任职期间,以俸禄所得积了一些钱。但他不求生活奢侈,而是买了最好的茶叶和茶具,烹煮香茗与朋友同享。21岁时,他决定要写中国第一部《茶经》,从此开始了对茶的考察游历。前后历时26年,以实地考察茶叶产地32州所获资料和多年研究所得,写成世界上第一部关于茶的研究著作《茶经》。故后世尊他为“茶圣”和“茶神”。

  《茶经》对唐代及唐代以前的茶叶历史、产地、茶的功效、栽培、采制、煎煮、饮用等都做了十分详细的论述,是中国古代最完备的一部茶书。全书分上、中、下三卷共10节,70000多字。

  茶圣陆羽

  上卷三节:一之源,概述了我国茶的主要产地及土壤、气候等生长环境和茶的性能、功用,介绍了我国古代对茶的各种称呼,又从医药学角度指出茶的性能和功用。二之具,讲当时制作、加工茶叶的工具,详细介绍了制作饼茶所需的19种工具名称、规格和使用方法。三之道,讲茶的种类和采制方法,指出采茶的要求,叙述了制造饼茶的6道工序:蒸熟、捣碎、入模拍压成形、焙干、穿成串、封装,并将饼茶按外形的匀整和色泽分为8个等级。

  中卷一节:四之器,讲煮茶、饮茶器皿,叙述了28种煮茶、饮茶用具以及器具对茶汤品质的影响,兼论茶具的好坏及使用规则。

  下卷六节:五之煮,讲煮茶的过程、技艺。六之饮,讲饮茶的方法、茶品鉴赏。七之事,讲我国饮茶的历史。八之出,详记当时产茶盛地,并品评其高下位次,记载了全国40余州产地情形,对于自己不甚明了的11州产茶之地也如实注出。九之略,讲饮茶器具何种情况应十分完备,何种情况省略等。野外采薪煮茶,火炉、交床等不必讲究;临泉汲水可省去若干盛水之具。十之图,把上面的内容用图绘成画幅,张陈于座隅,茶人们喝着茶,看着图,品茶之味,明茶之理,神爽目悦。

  按《茶经》所述,中国古代的茶道,到唐代中叶的时候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采茶、制茶、烹茶、饮茶都有明确的规范,十分严谨。自《茶经》问世后,“饮茶益盛”。至如今,《茶经》影响远及国内外,日、韩、美、英等国都有许多《茶经》的藏本和译本。《茶经》对世界的茶文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中国长期存在的婚俗体现,指婚姻是由父母做主并通过媒妁来缔结婚姻。“父母之命”指在儿女的婚姻过程中,一切与对方交往上的事情,都由父母出面解决,婚姻由父母做主,父母对儿女的婚姻具有决定权。“媒妁之言”指在婚姻过程中,与对方认识和交涉的有关事情,主要是听取媒人的意见,依靠媒人在其中周旋。从“媒”字的本意看,意思是谋合;“妁”字也有“谋”的含义,同时也有“酌”的意思。媒妁就是对两家两姓的男女进行谋合、斟酌,促其合成两姓之好。

  媒妁之言在《诗经》中就已经有所反映,《诗经》中有几篇都和媒妁之言有关,《卫风·氓》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齐风·南山》说:“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豳风·伐柯》说:“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所以后世又称媒人为“伐柯人”,也有把提亲称为“伐柯”,称作媒为“执柯”。《诗经》以后,古代的多部著作也有对“媒妁之言”的描述,媒妁之言成为决定作用,无媒不婚。《风俗通》曰:“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认为中国最早的媒人是女娲。《周礼》《吕氏春秋》诸书中,记载上古时于仲春之月设太牢祭礼高禖的活动。《礼记》和《战国策》中都分别有无媒不婚的话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问名”;“男女无媒不交”(《礼记》)。《战国策》中甚至还出现了“处女无媒,老且不嫁”的话语。

  古代的“媒”有多种不同的称呼,除上述的“伐柯人”外,还有“冰人”或“大冰”,又称媒人为“月下老人”,或简称“月老”。

  元代王实甫在唐代元稹《莺莺传》的基础上,创作了元杂剧《西厢记》,剧中极力撮合张珙、莺莺成其好事的丫鬟红娘,因其活泼伶俐的性格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受到世人的喜爱。因此,后人又称媒人为“红娘”。明清时期有“媒婆”一词,也用以指称媒人。

  在封建时代,讲求孝道,由父母根据自己的看法处理儿女的婚事是天经地义的,所以“父母之命”的绝对权威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在古代婚姻更多的是作为宗法社会延续宗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礼记》说:“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婚姻是两家之间的行为,缔结婚姻的目的是为了继承祖宗的香火,延续本家族的血脉。在这种观念下,婚姻只不过是对上和对下联结世系的一个桥梁。在这种观念下,子女如果对自己的婚姻表示不同意见,就被认为是不合礼法,所以只有听任父母对婚姻的安排,所以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已经有对不遵守父母之命的婚约轻视,如《孟子·滕文公下》中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婚姻状态,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类的恋爱是自由恋爱,只是中国古代进入宗法社会以后,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成为缔结婚姻的手段,并且成为唯一被社会认可的手段。

  《仪礼》中的“六礼”

  “六礼”起源于周朝,是婚姻必须履行的六道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礼记·昏义》认为:“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婚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婚礼也。”《仪礼·士昏礼》则具体规定了“六礼”的详细内容及过程。虽然以后“六礼”的内容有了发展变化,但每段婚姻均须完成这六个步骤,才能得到正式承认。具体的六道程序如下。

  纳采

  纳采相当于近现代的提亲,即男家如果想与女家结亲,先请媒人带着礼物上女方家提亲;如果女方家同意,便会收下媒人所带来的男家礼物。最初的纳采一般所带的是雁,因为雁随着时间季节南来北往,从来不失时节,此喻妇人不失时,不失节;又因为雁飞行时成行,落地时成列,也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另外,雁的配偶固定,一只死亡,另一只不再择偶,因此,也寓意夫妻恩爱,白头偕老。但是,纳采的礼物不只有雁一种,历朝历代都有不同的纳采礼物,而且非常丰富。不过雁是必不可少的。

  问名

  问名以后又叫作“合八字”。纳采完毕之后,媒人会向女方家长问女方的出生年、月、日(即年庚八字),并将女方的生辰八字和姓名、籍贯及三代资料等有关情况写在红纸上,以便交给男方去占卜双方是否相合。发展到宋代,官府规定问名合于纳采之礼中,也就是将纳采与问名合在一起,纳采的同时就把问名的事也给做了。

  纳吉

  纳吉又称“过文定”或者“小定”,是指在问名之后,男家将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拿去请算命先生算一算,看双方是否相合。如果相合,那么就派遣媒人带着薄礼到女家,奉上聘书,告知女家可以进行议婚并商量订亲条件。在这里,算命先生掌握着男女双方的婚姻命运,成与不成全凭他的一句话。

  纳征

  纳征,即正式送聘礼,男方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到女家,女家收取聘礼,所以在春秋时期又称“纳币”,元明时期以后俗称“下财礼”,近现代称“过大礼”,即所谓的订婚。过大礼是“六礼”中保留下来较完整,同时也较受重视的传统礼节,这种习俗延至近现代仍是婚嫁礼仪中最为重要的。彩礼多系金银首饰、单棉衣料之类。不过,礼物丰薄视家境状况而定,一般讲究有鸡、鱼、糕、糖双数,礼担披上红布,衬以柏枝、红枣、桂圆、花生等吉祥物,贴鲜红双“喜”字送上。下聘后,男方每年还必须在端午、中秋、春节给女家奉送“节礼”走动。此种风俗农村现在仍旧流行。

  过大礼约在婚前15-20天进行。男女双方家长洽商妥了婚事的一切条件,男家会依照议定的条件送聘礼(俗称定礼或茶礼)到女家,当日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她们必须是全福之人,即是既有丈夫、儿女,而公婆、父母皆在)会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大批礼品到女方家中。点收大礼的工作一定要由女家长辈代办,作为订亲仪式。

  请期

  请期,民间俗称“提日子”、“送好”、“择日”、“送日子”,是指男女双方到了结婚的年龄,男方请算命先生挑选良辰吉日,选定结婚日期后,写在红纸上由媒人或媒人陪同男家送到女方家,通知女家为女儿出嫁做好准备。旧时常选历书上的“黄道吉日”,现在有好多年轻人喜欢在节假日举办婚礼。一般来说,婚期确定后就不能更改,无论刮风下雨都要如期举行婚礼。

  亲迎

  亲迎又称“接新娘”,即成婚当日,新郎亲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或者男方请“好命人”代迎。接新娘是整个婚礼的一大高潮,也是婚俗文化中最富民俗色彩的事。迎亲前一日,女方家将陪送送往男方家,称为“过嫁妆”,也有在大喜之日吹吹打打嫁妆随新娘同行的。婚礼前数天的吉日,由全福奶奶将新床在有利于新人的吉位安床。在婚礼的前夜,男方找一两个小孩和自己一起睡在婚床上,俗称“压床”。

  中国古代的离婚:七出

  “七出”又叫作“七去”或“七弃”,是古代离婚的条件,也即离婚的法律依据。“七出”形成于西周末年,作为礼制中的一部分,到汉唐时编入朝廷的律令。《大戴礼记·本命篇》说:“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在中国古代,男子有休妻的权利,女子却无离婚的自由。妻子只要沾上其中的一条,便可被丈夫随意休掉。因此,“七出”也就成为丈夫抛弃妻子的方便借口。

  不顺父母

  《礼记·昏义》说:“妇顺者,顺于姑舅。”这里的姑舅就是现在所说的公公婆婆,说明古代中国非常强调媳妇对公婆的孝顺,不能有一点违拗公婆的行为举止,否则就很有可能遭到被休的结果。这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和史书中都有很多反映,如汉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讲述的就是刘兰芝嫁到焦家为焦母所不容而被遣回娘家,她的哥哥逼其改嫁,最终于新婚之夜投水自尽。又《后汉书·魏永传》记载,东汉时有个魏永,他特别孝顺。有一天他的妻子在他母亲面前呵斥狗,他认为这是对他母亲的不顺、不尊敬,于是就把她休了。《新唐书·李大亮传》也记载有,李大亮的母亲年轻的时候地位较低,是个丫鬟。李大亮的妻子骂身边的丫鬟时被李母听到,李母很不高兴,李大亮就把他的妻子休了。别人问他为什么休妻,他说:“娶媳妇回家就是为了孝顺父母的。如果她做不到,惹老人生气了,还有什么理由留她呢?”《东坡七集》里也有此类记载,说程遵彦非常喜欢他的妻子,但是他母亲很严厉,不喜欢这个媳妇,于是程遵彦就遵从母命将其妻休了,而且他对他的母亲不但没有半点怨恨,而是更加孝顺。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举不胜举。

  无子

  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影响下,妇女只是作为生育的工具,而且是生儿子的工具。如果她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能生出儿子,那么她就没有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从而打断了家族的延续。因此她因无子被休,也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了。这种现象在战国时尤为普遍。《吕氏春秋·遇合篇》就记载有:当一个女孩将要结婚的时候,她就跟她的父母说,结婚之后将私下收藏点儿衣服财物,以备不生男孩。因为在那个时期,如果不生男孩就会被夫家休掉,所以这个女孩还是比较有头脑的,万一她因为没有生儿子被休,她还有私下的积蓄作为再嫁的嫁资。

  关于妇女因无子而被休的记载很多,如《拾遗记》中记载,东汉贾逵的姐姐是韩瑶的妻子,她因没有替韩瑶生儿子,于是就回到娘家居住。如果妻子没有儿子,不但丈夫的父亲和兄长可以代劳休妻,而且丈夫的门人朋友也可以代劳休妻。如《后汉书·桓荣传注》说,东汉时的桓荣有门徒400多人,何汤是其中的佼佼者。桓荣40岁的时候还没有儿子,于是何汤就将桓荣的妻子休了,并为桓荣又娶了一个妻子,之后生了3个儿子。因此桓荣越发器重何汤。

  从魏晋之后,士大夫对于因无子被休的妇女有同情之心,所以在魏晋以后妇女因无子被休的现象偶然发生,但是没有以前多,尤其到唐朝更为少见。需要指出的是,因无子而休妻只适用于士大夫以下,诸侯之上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即使无子也不得休妻。

  淫

  如果妻子跟别人私通搞婚外恋,那么丈夫就可以将其休掉。其实,我国古代对于通奸的人处罚是很严厉的,一般都是处死,因为在他们看来,“万恶淫为首”,女人淫乱会祸乱男方的家族。而那些因为淫乱而遭到遗弃的妇女,大概其娘家是属于有权势的特权阶级,否则就不会仅仅受到如此轻的处罚。关于这方面的记载有:《新序》记载了春秋时鲁国有公慎氏,他的妻子与人私通,于是他在孔子做鲁国的司寇(司法官)时将她休了。《新唐书·令狐彰传》上说,令狐彰的儿子令狐建官至左神武大将军,令狐建的妻子是节度使李宝臣的女儿。令狐建想休掉他的妻子,于是就诬告说他的妻子与门下客郭士伦通奸,最终杀了郭士伦,其妻也就顺利地被休回家。

  不过,古人对于这方面的记载比较少,因为他们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即使发生这样的事也会遮掩过去,而不是撕破脸皮。战国四公子之一的孟尝君,他的妻子与其门人要好,但是他却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避讳谈到此事。唐代的李林甫,他的妻子在其外出期间与别人私通而怀孕生子。为了遮掩丑事,他的妻子瞎编了一个故事,说一天晚上她在梦里梦到李林甫,于是就怀孕了。这样荒唐的事人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李林甫为了遮丑也装作相信他妻子的说法,并附和说他的妻子是由于思念他才怀孕的。

  嫉妒

  嫉妒会招来“乱家”的后果,因此古代男子因为妻子的嫉妒而休妻的不在少数。《后汉书·冯衍传》记载,冯衍的妻子生性剽悍,爱嫉妒,不让冯衍娶妾蓄奴,家务活都由自己和儿女做。然而等到她年老的时候竟然被休回家。又据《魏书·李孝伯传》记载,北魏时,李孝伯的侄子李安世娶了崔氏为妻,崔氏生了一个儿子,时间不长就夭折了。后来李安世就以崔氏爱嫉妒为由将她休了。

  古代也有妻子因为嫉妒而要求与丈夫离婚的。如《晋书·谢邈传》记载,谢邈的妻子非常嫉妒谢邈先娶的小妾,于是就与谢邈协议离婚。

  恶疾

  古时丈夫可以遗弃身患恶疾的妻子,其理由是不能“共粢盛”。宋代洪迈所著的笔记小说《夷坚志》中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湖阳地区有一个人先娶王氏为妻,王氏死后,他又在长沙娶了张氏为妻。张氏在生了孩子后,得了重病,大夫治不好了,她的母亲深为忧虑,于是便找来巫婆来为她诊治。巫婆看后说道:非得要丈夫仿效民间夫妻离婚之举,写一封休书给妻子,此病才得痊愈。为了救妻子的命,不得已,这位丈夫挥泪写下了休书一封,交给这位巫婆,巫婆要妻子手拿休书诵读。妻子于是拿着休书,失声痛哭,不忍心读完。从这个风俗我们就可以窥见,如果妻子生了大病,丈夫就可以抛弃她。这在平民之中尤其常见。但是在贵族和有权势的人中,反倒是经常见妻子抛弃身患重病的丈夫。如西汉时的平阳公主因为其丈夫有恶疾,于是离婚,改嫁给卫青。

  多言

  多言,在古人看来是妇女挑拨离间丈夫及其亲人的关系,所以多言也是被休的理由之一。《汉书·陈平传》记载,陈平与他的哥哥同住,他哥哥整日劳作而他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有的人就问道:“陈平也很穷,为什么他长得又高大又漂亮呢?”他嫂子非常讨厌他不在家劳作,于是接口道:“他也是吞糠咽菜,吃的并不好。有这样的叔叔还不如没有呢。”后来陈平的哥哥知道此事之后就把她赶出了家门。

  盗窃

  盗窃家财和丢失家财都属于盗窃,丈夫可以以“反义”的名义将妻子休掉。如《汉书·蒯通传》里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一名妇女由于看管家财不当,在夜里丢失了家里的肉,她的婆婆就认为她偷了肉,于是很生气地将她逐出了门。

  秦淮烟雨

  秦淮河是古都南京有名的河流,秦淮河畔的夫子庙、贡院是封建统治者笼络和挑选人才的地方。明代的小说中,对此有诸多的描绘。

  自古以来秦淮河就是人文荟萃、商贾云集的地方,因而十里秦淮也就成为“风华烟月之区,金粉荟萃之所”。从六朝兴起的秦淮妓业,到明末清初,由于明朝士大夫的沉沦,他们把生活完全寄托在秦淮歌妓生活上,客观上就造成了十里秦淮河最繁荣的时期。当时秦淮两岸到处是楼亭歌台,人物景象靡丽,余怀在《板桥杂记》里描述说:“旷远芊绵,水烟凝碧……纨茵浪子,萧瑟词人,往来游戏,马如车龙……娈童狎客,杂伎名优,献媚争妍,络绎奔赴。”这种繁荣一直持续到清末。曹大章在《秦淮士女表》中对于当时的情况也有形象的描述:“当时胭脂粉黛,翡翠鸳鸯,二十四楼,列秦淮之市,无有记其胜者。”从这段描述当中,可以窥见当时秦淮河畔勾栏遍布的繁华景象。

  在秦淮河畔,一些文人士大夫的成功也与秦淮青楼女子有着不解之缘。《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等,就在秦淮河畔熏陶了数十年后而创作自己的惊世巨著。

  另外和秦淮河毗邻的江南贡院也给秦淮河的兴盛提供了客观条件。和秦淮红楼只有一墙之隔的是江南贡院,它有两万多间小舍,能容纳两万多个四方士子在此考试,三天三夜不能出一步门。那些参加考试的士子们一考完试出来后,立即扑向大大小小的秦淮妓楼,不惜千金,放浪形骸,纵情声色。

  秦淮歌妓不仅容貌艳丽,而且内心充满雅情素趣,这也是秦淮歌妓深得四方人士追慕、不惜一掷千金的原因。明末清初的8位青楼名妓李香君、董小宛、柳如是、顾横波、马湘兰、陈圆圆、寇白门、卞玉京,就曾被冠以“秦淮八艳”。她们不但有着倾国倾城的绝色美貌,而且还更重要的是她们都是一代才女,滋养了秦淮烟雨的绮丽。

  秦淮青楼女子与学士才子结姻缘,在当时也是一种风尚。这种风尚在当时不仅对秦淮烟雨乃至对整个社会的文化都产生过影响。柳如是和钱谦益、李香君和侯方域就是其中的佳话。清代著名戏曲作家的传奇剧本《桃花扇》,写的就是李香君和侯方域之间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

  八大胡同和近代名人

  “八大胡同”曾经是老北京花街柳巷的代称,又称“八大埠”,位于前门外大栅栏观音寺街以西,由西往东依次为:百顺胡同、胭脂胡同、韩家潭、陕西巷、石头胡同、王广福斜街、朱家胡同、李纱帽胡同。八大胡同于清初兴起,却到清末才成名。在这里分布着上百家的妓院,配套设施很齐全,提供住宿、饮食、娱乐(打麻将)全套服务。

  八大胡同的妓院分为三等,一等、二等的妓院女子色才全备,陪的多是达官显贵,如“两院一堂”(参议院、众议院和京师大学堂)的人。到八大胡同嫖妓的商人也特别多。京城名妓赛金花、小凤仙等使八大胡同浮出了历史水面。

  赛金花,名赵灵飞,从小就穿梭于秦淮河的花船之上,化名“傅彩云”卖笑。同治七年(1868年),出身状元的洪钧娶她为妾。那时洪钧50多岁,赛金花16岁。婚后两人的感情很融洽,她以夫人身份随洪钧出使德、俄、荷、奥四国。赛金花凭着她天生的交际才能和东方女性的温柔,在欧洲的上层社会出尽了风头。回国后3年,洪钧病逝,于是赛金花重操旧业,到上海开妓院。直到有一天有个叫钱润身的人暴死在她的卧室,她为了躲避官司,靠着户部尚书杨立山的关系来到京城,在八大胡同再开妓院,先名曹梦兰后名赛金花。之后不到一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攻入京城,赛金花住在归德军管辖的石头胡同,据说她就和八国联军的头子瓦西德好上了。这些都成为众多野史所津津乐道的“以身救国”、一厢情愿以“石榴裙抵挡八国联军”的传奇故事。赛金花死后,曾朴以她的一生为原型,写了一部小说《孽海花》。然而,历史的本来面目如何,众说纷纭,赛金花也由此变成了一个谜。

  小凤仙,又叫筱凤仙,原籍浙江钱塘,父亲经商破产后她被卖为奴婢,不久被卖到妓院,辗转到了北京。她一直被人们认为是义妓,因为她曾经帮助过反对袁世凯称帝的蔡锷将军。袁世凯在北京当大总统时,云南都督蔡锷被软禁在北京。为摆脱监控,蔡锷到八大胡同寻花问柳,假装醉生梦死。就在陕西巷云吉班,他遇到自己的红颜知己小凤仙。此后,他故意与小凤仙整日坐车游玩,夜夜笙歌,并为小凤仙建屋造堂,娶她为妾。小凤仙在此期间掩护蔡锷躲避了袁世凯的迫害,使蔡锷伺机逃出京城回到云南,在袁世凯称帝时举起了起义的大旗。蔡锷由于过度操劳,在日本就医时逝世。小凤仙闻讯后悲恸欲绝,在蔡锷的追悼会上,她送来了两副对联,其一是:“不幸周郎竟短命,早知李靖是英雄。”其二是:“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那堪忧患余生,萍水姻缘成一梦;几年北地胭脂,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之后,小凤仙就没了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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