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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极社会改革拥护者

发表于 2019-1-21 16: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命十一年(1626年,天启六年)九月初一日,35岁的皇太极继承汗位,以第二年为天聪元年,从此后金创业史揭开了新的一页。新时期的特点是全面吸收中原传统文化,积极推进统一事业,向封建皇权专制统治迅猛发展,形成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诸贝勒在这历史大潮中,顺者昌逆者亡。聪明机智的多尔衮将衔恨深深地埋藏心中,作为八分贝勒,紧跟潮流,不断攀升,成为社会改革的积极拥护者。

  一皇权确立与多尔衮

  皇太极在位17年,胸怀大略,高瞻远瞩,将八家共治国政的汗位推上封建皇帝宝座;掀起学习和吸收中原传统文化热潮,在高唱改革的洪流中团结多尔衮等诸位小贝勒,及时扫除前进中的障碍和民族陋习,为自己的民族振兴和中华大一统奠定了稳固基业。天聪元年(1627年,天启七年)十二月初八日,皇太极供认多尔衮作为“全旗之子”。从此他紧跟其后,奋力进取。

  (一)提倡儒学思想

  皇太极从接受汗父基业开始,就有两难的问题摆在面前。一则必须承认八家治国的现实,自己先称汗。二则尽管自有“宏谋远略”,但改革本民族滞后局面,将更加艰辛。解决这些难题的钥匙只能用儒家思想。于是,他带领本民族全面加速学习中原封建文化进程。

  (1)皇太极继位

  天命五年(1620年,万历四十八年),当汗父对代善执政失望后,提出在汗领导下“八王为八和硕贝勒”的八家治国方略。他死后第二天,即八月十二日,由代善主持,八家贝勒阿敏、莽古尔泰、阿巴泰、德格类、济尔哈朗、阿济格、多尔衮、多铎、杜度、岳讬、豪格等共同参加,两红旗代善及岳讬、萨哈廉父子提出,由范文程“书之于纸”的推戴意见。从会议进程中可以看到四个问题:其一,推戴之文赞扬皇太极:“才德冠世,深得人心,众皆悦服,即可继立大位。”表明新汗是按照汗父所定八和硕贝勒推举制办事,合理合法。其二,皇太极推辞说:“先汗无立我之名,况兄长俱在。岂敢僭越而获罪于天。我若嗣位,倘上不能敬兄,下不能爱弟,国不能治,民不能安,赏罚不能明,善政不能行,共事诚难。”可见,先汗事先确实没有令皇太极继承汗位。会议从早晨5点钟开到下午5点钟,长达12个小时。从皇太极在众贝勒面前“辞至再三”,并最后嗣位看,意见基本上一边倒。但会议何以开得如此之长,可能除阿巴亥被逼陪殉、托孤外,一定还有其他问题。否则,多尔衮不会在这样的会议后,提出皇太极嗣位“原系夺立”之语。其三,多尔衮空前地受到重视。众所周知,先汗在时他只在正黄旗旗主贝勒多铎身后作为同旗贝勒在会议上出现过一次。而先汗死后第一次诸贝勒会议他不但单独参会,而且位次在多铎之前。同时,从天聪(1627—1635年)、崇德(1636—1643年)年间皇太极对多尔衮特殊关照等蛛丝马迹看,先汗留有后话,当是事实。会议形成的文件称大家“皆喜曰:‘善’议遂定”。恐怕多尔衮三兄弟,既不可能“喜”也不会称“善”,他们只有恨。

  (2)诸贝勒共誓

  满族先人从原始部落时代,就以天为最高之神,动辄对天发誓。皇太极承继汗位是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权力争夺焦点,为保证每个贝勒事后不致反悔,当时举行五大盟誓。皇太极作为汗首先对天盟誓:“皇太极谨告于皇天后土,今兄弟子侄共推我为君,我若不敬兄长,不爱子弟,不行正道,明知非义之事而故为之,兄弟子侄微有过失,遂削夺父汗所予之人民,或贬或杀,天地鉴谴,夺予寿命。予若敬兄长,爱子弟,行正道,天地佑我,寿命延长。或有不知误行之事,亦乞天鉴之。”其次是三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盟誓:“我三人若不训子弟,纵其恣肆,殃及其身。我等善待子弟,而子弟邈其父兄,媚君希宠,不行善道者,天地鉴察,速夺寿命。如能守盟誓,尽忠良,天地保佑,子孙昌盛,寿命延长。”第三是诸位小贝勒阿巴泰、德格类、济尔哈朗、阿济格、多尔衮、多铎、杜度、岳讬、硕讬、萨哈廉、豪格誓言:“吾等若背父兄而阴媚乎上,行馋间于汗、贝勒之间,天地见罪,夺其纪算。若一心为国,不怀邪曲,克尽忠道,天地鉴佑,寿命延长。”第四是大小贝勒共同盟誓:“谨告于皇天后土,我等兄弟子侄,共拥戴皇太极承父汗基业,或有包藏祸心,欲加害者,天地鉴罪,速夺寿命。若我等忠心事君,或有微过,即夺先汗所予之人民,或废或杀,天地鉴察。”第五是汗与诸位大小贝勒共同盟誓:“皇天后土,既佑我父为君,今父汗已崩,国无主,诸兄弟子侄共议皇太极承父基业,祈天地垂佑,俾皇太极寿命延长,国祚炽昌。”从这五大盟誓中可以看出四组问题,其一,是为国家行正道精诚团结,即所谓行正道、行善道、一心为国、敬兄长、爱子弟。其二,是忠君不媚,即所谓尽忠良、尽忠道、忠心事君、不媚君希宠。其三,是由老天作证,即所谓天地鉴谴、天地鉴察、保佑、鉴佑、鉴罪。其四,背盟与否将关乎生命、子孙和资产得失,即所谓夺予寿命、寿命延长、子孙昌盛等。这是当时具有时代气息的社会生活。经过五大盟誓,皇太极的汗位在后金社会上层达成共识。如此情况视作“原系夺立”,恐怕是多尔衮曾洞悉汗父交代的后话所致。

  (3)以孝道治国

  从古至今,凡是立国者,必定其宗旨,即用什么指导思想统治国家和人民。中华五千年社会史,儒家思想是中原传统文化内核。满族先世在与中原长期交往中,其先进部分在不同时期先后分别接受儒家思想文化影响,并将自己的文化融进其中。在后金历史上,是努尔哈赤首先提倡儒家思想文化。天命十年(1625年,天启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他在诸贝勒大宴上,直接引用《论语》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并要求他的世代子孙“孝于亲,悌于长”,规定在不同场合,国人都要遵守礼仪。所谓在礼法场合“勿失恭敬之仪”,在休闲之时,“长者宜合洽其子弟,俾翕如欢聚”。各个民族尽管“国别俗殊”,也要“然为和洽,乃各得其所”。后世满族家庭礼节,比儒家思想发明者汉族更严格,就是从这时开始。其“严”字,来源于八旗军旅生活,即将儒家礼仪融会于军事、法制中,使礼仪法制化、军事化所致。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和”字,受汗父影响,“谨识汉籍”的皇太极,面对后金国种种滞后状况,进一步强调儒家思想。从理论到行动,在两个不同发展阶段,在国中积极推行。天聪年间(1627—1635年),他对三大贝勒曾努力实现“悌于长”之谊,致使三大贝勒十分感动。以代善为例,天聪元年(1627年,天启七年)三月初八日,他在辽河边上牧马,皇太极约其至家中,设宴招待,奉其“中坐”,大行家宴礼。临行时赠马1匹。天聪四年(1630年,崇祯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再设家宴,请来诸多贝勒。皇太极曾“亲跪敬酒大贝勒”再三。临行时赠送宝马10匹。天聪六年(1632年,崇祯五年)正月初二日的家宴中,再“让大贝勒坐中”。在大贝勒再三辞让之后,皇太极采取宾主坐法,即“遂坐于御榻东隅,大贝勒于榻右同坐”。众所周知,满族先人社会风俗尚右,东宾西主,代善座位为尊。二月,代善身体不佳,皇太极将朝廷大事放下,带领诸贝勒“往视之”。天聪九年(1635年,崇祯八年)二月初六日,皇太极前往牧群馆,遇到代善在射鸭子,顺便邀入馆中饮茶。应该说,无失礼处,但皇太极觉得事先无备,空手见兄长有失礼节。回到宫中,命杀牛、羊各1只,备宴四桌,送到兄长家。崇德四年(1639年,崇祯十二年)代善47岁,皇太极经常“以兄年高,不可驰马”劝诫。而代善,很不服老,对于皇太极屡屡的劝告,没放在心上。当年二月初三日,外出狩猎,在驰射獐狍中,“马卧伤足”。皇太极听到消息,心急如焚,忙赶至现场,一边亲自给兄长包扎,一边流泪说:“兄奈何不自爱耶。”其对兄长的关心,可谓无微不至。

  皇太极对二贝勒阿敏同样敬重有加,兄弟之间有时也很动情。天聪元年(1627年,天启七年)四月十五日,阿敏出征归来,离城很远就派使者转告:“汗勿远迎,但出迎于沈阳城附近,拜堂子即可。汗若不允,坚意出迎,则相见时,汗宜端坐,容我等叩见汗。因有唐古特喇嘛、察哈尔部使臣俱来,恐有碍国体。”因平时皇太极虽然称汗,但朝廷集会时是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四大贝勒并坐。阿敏觉得有唐古特喇嘛、察哈尔部使臣在场,实在不成体统。而皇太极却坚持兄弟互拜礼节,即“天既眷我,招抚朝鲜,声名宣播,与兄贝勒互行拜见之礼,外国人闻之,愈彰其美,若彼兄跪拜,而端坐受之,岂能传扬美名哉”。结果兄弟间相互默认,达成共识,“阿敏贝勒跪拜,汗答礼抱见”。本来这里有朝礼和家礼之区别,场合不同。朝礼是君臣大礼,臣子拜君,阿敏跪拜皇太极很正常。而阿敏在外人面前如不(跪拜怕失国体,是因四大贝勒并坐,将兄弟之间家礼搬上朝堂,三大贝勒见汗不跪拜,本来有失国体。这次外人在朝,迫使阿敏行君臣跪拜礼,帮了皇太极的忙。这是周围民族封建文明,迫使满洲贵族也要文明一点。还好,从此阿敏迎送皇太极都行君臣大礼。如天聪四年(1630年,崇祯三年)三月初一日,皇太极出征归来,阿敏率领留守的德格类、岳讬等出城迎接,“贝勒阿敏进至汗前跪拜,汗自坐起立答拜,行抱见礼”。由此可见,皇太极在继承汗位的前三年,与阿敏的关系基本正常。

  莽古尔泰与皇太极的关系,作为兄长介于代善、阿敏之间,关系也比较融洽。天聪元年(1627年,天启七年)三月初日,约代善到家赴宴,莽古尔泰同时列坐。大宴之后,同样赠宝马一匹。天聪六年(1632年,崇祯五年)正月初二日,汗请诸贝勒家宴时,“逊两兄先上殿就座”,而后自己上殿。莽古尔泰坐在汗左边。当年莽古尔泰冲撞皇太极,受到惩罚。皇太极仍然关心他,“轸念”不已,将所罚的五牛录人口,并分内汉民及供役汉人、庄屯等项“悉还”给他。既执法如山,又讲究兄弟情谊,处置很是得体。

  事实表明,皇太极继承汗位后,对于汗父指出他的那些缺点,尽量克服,大有改进。李朝使臣称赞皇太极“合易近仁,无悍暴之举,且能敦睦于兄弟矣”。贝勒岳讬对皇太极执政后,虚怀纳谏,给予充分肯定:“窃臣闻之进谏于君者,古语有之,若君自责求谏,今始闻之。”莽古尔泰也赞扬皇太极在诸位王子中,“惟皇上秉大有为之资,故臣等兄弟共相推戴”,并对国中出现的不理想状况,主动承担责任,即“得则共得,失则俱失”。多尔衮受皇太极治国理念感召,在战场、宴会等场合不时出现。

  天聪年间,皇太极推行儒家礼仪治国。但儒教本身相关之事,很少涉及。崇德元年(1636年,崇祯九年),正式进入满洲发展阶段,建立大清国后,开始纪念孔子。当年八月初六日,令内秘书院大学士范文程,致祭于至圣先师孔子神位前说:“惟至圣德配天地,道贯古今。删述六经,垂宪万世,昭宣闻之,历代尊崇,谨以楮帛牲醴庶品之仪,式陈明荐,冀歆享焉,更命仿旧制,以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亚圣孟子配享。”这是满族进入农业民族后,在对中原文化认同方面走出的重要一步。第二年四月初五日,皇太极在诸贝勒会议上,比较全面地阐述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理念。指出:“圣经有曰:‘欲齐其家,先修其身,身修家齐而后治国……御下以义,交友以信,如此则身修矣。孝其亲,悌其长,教训及子孙、亲戚,如此则家齐矣。身修家齐而国不治者,有是理乎。’”事实表明,皇太极治国的理论基础是儒家思想。他提倡这个理论并非为提倡而提倡,而是为他的改革服务。换句话说,代善等三大贝勒和多尔衮等十小贝勒,将要在这场民族、国家封建化进程中受到严峻考验和洗礼,可以说是顺者昌,逆者亡。不管多尔衮内心有多少衔恨,他都要接受这种社会现实。而皇太极正是在这场改革中,成为时代脊梁和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的丰碑人物。

  (二)断事有大臣风

  皇太极在汗位上奋斗四年之后,他的国家观念,与八家分治之间矛盾越来越尖锐。但国家政治发展大趋势必须内外统一。因此,诸贝勒治国理政、社会改革无不以国家得失为前提。多尔衮在诸小贝勒中多有明见,行为得当,尤其在吏治改革中贡献突出。

  (1)修根固本之策

  确定治国指导思想是皇太极治国第一方略。第二方略是修根固本,统一中原。皇太极即位伊始,曾竭力推行汗父八家治国方略,但受汉官推动,从天聪四年(1630年)至崇德二年(1637年)他逐渐形成自己的治国方略。这个方略的中心是修根固本、改革政体,重用贤能。

  皇太极在积极抓生产的同时,针对国家具体情况,提出“修根固本,整练甲兵”方略。首要任务是“修根固本”,他举例子说:“治国譬如构屋,若苟简从事,则未久而圪,惟筑地坚固,叠石为基,经营构造,方堪久远。”他在研究古今治国经验和教训后,得出的结论是大凡“懈于治国者,国必败;勤于治国者,国恒存”。在他看来,实现修根固本首要的问题是收拾人心。他刚即位,即颁“诬告反坐”法令,严肃法纪,以安定人心。天聪九年(1635年,崇祯八年)二月六日,他在诸贝勒宴会上说,对投降汉官,每天三次举行宴会,说来“岂不惮烦”。但我的目的是“直欲使人心悦服,以图大事耳”。他一系列的修根固本政策和措施,即从这里开始。当时汉官对于征伐明朝积极性很高,纷纷上疏。他认为统一中原求之过急是“不达时势之见”,根本问题是“整甲练兵”,做好充分准备,一旦时机成熟,“用我的全部精神,一举即可成功”。清军后来入关,并能站住脚跟,完全是执行这种指导思想所致。

  (2)断事有大臣风

  天聪五年(1631年,崇祯四年)三月,国民有“怨言”,皇太极乘机要求诸贝勒“直言时政”。共有11名贝勒参加讨论,他们是代善、莽古尔泰、济尔哈朗、岳讬、德格类、萨哈廉、阿济格、豪格、多尔衮、多铎、杜度。多数贝勒意见集中在刑狱方面,态度各有参差,有的认为皇上应当负更多责任。如岳讬说:“皇上擢用直谏士,近忠良,绝谗佞,行黜陟之典,明加甄别,则诸臣咸知激劝矣。”萨哈廉说:“人主酌之邪正,则臣下争尚名节,竭力图功。惟皇上慎简贝勒大臣及审事官,任以政务。遇大征伐;上亲在行间,诸臣自悉遵方略。若遣发,宜选贤能者为帅,给符节、事权,仍限官品某以下干军令者,需军法从事。”代善、济尔哈朗、萨哈廉、多铎、杜度等人认为,民有怨言,是“刑罚不中”,用人不当所致,应当换人,“宜选贤能者”。济尔哈朗、岳讬等人同时主动承担责任,供认:出现“谳狱滋怨”责任“皆由诸臣”或“实在臣等”。莽古尔泰认为是审案依据不对,单单“依据供词以定是非”,过于偏颇。豪格对具体问题不表态,只表示“臣愿竭忠为国”。阿济格只作检讨:“臣愚鲁无能,致烦圣虑”,其他事情不问。多尔衮同大家意见不尽相同,既不追究皇上责任,自己也不承担责任,同时又不主张换人,只是说:“谳狱重务,凡任事诸臣,当悉心详议,不可苟且塞责。”他强调“谳狱”本身就是个“重务”,做起来难度较大,先给相关人员体贴,然后批评他们干事不认真,“苟且塞责”。从这里我们看到多尔衮心中有全局,思虑细致,关系处置得宜,相关人员既受到批评,改过自新,也不失官职。从直言时政中,我们既看到每个贝勒的基本性格、处世方法,也看到一个真实、活生生的,断事具有古大臣风度的多尔衮。这就是他后来受到皇太极欣赏、超群出众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执掌吏部大权

  天聪五年(1631年,崇祯四年)的除夕刚过,迎来天聪六年的春风,皇太极的社会改革又有新题目出笼,即要求诸位贝勒树立国家观念,反对将八旗凌驾于国家之上,或等同于国家。于是,他在国家体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1)改八家为国家

  天聪六年(1632年,崇祯五年)正月,皇太极在八家会议上毅然宣布:昔日诸位贝勒会议,“不论旗分,惟以年齿为序,自是年始照旗分,以此朝见”。这项措施是他推行国家至上的第一步,即在朝堂之上,搬掉两座大山,代善、莽古尔泰上朝只代表本旗,改变以兄长身份出朝。因其严重地妨碍六部体制运作。三年后,以八旗为载体的八家体制,给国家体制运行带来的阻力更大。天聪九年(1635年,崇祯八年)六月十一日,和硕贝勒德格类在要求更换牧群监督人时,强调牧群是“我等八家所出”,受到皇太极严厉批评。他说:“尔言差矣。何谓监牧我等八家所出之牲畜?倘如是则国又是谁?尔心中唯以我等自家所出之牲畜为慎,而国家所出者即可轻怠乎?”德格类“甚惭愧之”。这件事证明,国家理念已逐渐成社会氛围。崇德二年(1637年,崇祯十年)四月初五日,有人办事光想旗,不想国家,皇太极批评“各旗妄分彼此”,并明确指出“八旗皆朝廷之人”。所以,改八家分治之局,为皇权之一统,势在必行。

  (2)设六部改文馆

  皇太极在国体改革中,提髙汉族地位,重视知识和知识分子是其社会改革的重要推动力。为改变八家分治,针对满族社会滞后状况,加强皇权统治,汉官纷纷上疏。天聪五年(1631年,崇祯四年)七月初八日,设立六部之前,参将宁完我等人曾提出“设六部、立谏臣、更馆名、置通政、辨服制等”重大改革建议。皇太极采纳设立六部之议。六部是明朝制度,故有“照蛮子家立的”之说,因女真人称汉人为“蛮子”。第二年,八月初八日,六部衙门建成,颁印、挂牌。设立六部,并非将明朝制度照搬,而是参照后金社会具体情况,加以改制。宁完我说是“变通大明会典”的结果。满洲贵族称作“参汉酌金”。因在设立六部之前,各旗贝勒下曾设立启心郎,即所谓“六部之名原是启心郎”。六部设立后,管部贝勒下各设启心郎。所谓启心郎,其职责是“如各部诸贝勒凡有过失”,启心郎要当面“启迪其心,彼知改悔”。此外,各部还设立承政官,协助贝勒办事。实则两者都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各部执政贝勒。换句话说,将八旗贝勒变成国家官吏,国家机构已作为总理八旗中枢,以皇权为一统。天聪五年(1631年,崇祯四年)七月设立时,具体人员分配是:多尔衮“管吏部事”,启心郎索尼,承政图尔格(满)、满朱习礼(蒙)、李延庚(汉)。德格类“管户部事”,启心郎布丹,承政英俄尔岱,觉罗萨璧翰、巴思翰、吴守进。萨哈廉“管礼部事”,启心郎祁充格,承政巴都里,吉孙、布颜代(蒙)、金玉和。岳讬“管兵部事”,启心郎穆成格,承政纳穆泰、叶克书、苏纳(蒙)、金砺。济尔哈朗“管刑部事”,启心郎额尔格图,承政车尔格、索海、多尔济(蒙)、高鸿中、孟侨芳。阿巴泰“管工部事”,启心郎苗硕浑、罗绣锦、马鸣佩,承政囊努克、祝世荫。从上述名单中,可以看出三个问题。其一,六部中满、蒙、汉各族官员齐备,反映出皇太极所建立的国家体制特点,是政治上各族大联合。其二,印把子掌握在满人手中。其三,多尔衮受到特别重视,居六部之首,启心郎索尼、承政图尔格都是皇太极两黄旗望族、亲信。可见,皇太极对多尔衮用心良苦。

  天聪五年(1631年,崇祯四年)十二月,宁完我曾提出“更馆名”,四年半后,意见被采纳。天聪十年(1636年,崇祯九年)三月初五日,宣布“改文馆为内三院”。内三院及其职责是:内国史院执掌记注皇上起居诏令,收藏御制文字。凡皇上用兵行政事宜,编纂史书,撰拟祭天告庙、祝文及升殿宣读庆贺表文,纂修历代祖宗实录,撰拟矿志文,编纂一切秘密文移及各官章奏,掌记官员升降文册,撰拟功臣母妻诰命、印文,追赠诸贝勒册文。凡六部所办事宜,可入史册者,选择记载,一应邻国远方往来书札,俱编入史册。内秘书院执掌撰与外国往来书札,掌录各衙门奏疏及辩冤词状;皇上敕谕、文武各官敕书,并告祭文庙,谕祭文、武各官文册。内弘文院执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御前,侍讲皇子,并教诸亲王,颁行制度。清初内三院实际是皇帝参谋班子,所辖职务囊括皇帝周围诸多内外大事。

  (3)独掌吏部大权

  皇太极在加强皇权,推进满族封建化过程中,立六部是重大举措。因在六部中将六位小贝勒送上权力宝座,用以取代三大贝勒,成为皇权卫士,有利于加强皇权统治。其中多尔衮独掌吏治大权最为明显。他刚上任时,各官上朝“坐立无序、尊卑紊乱”。从国家制度建设程度表明,尚带有草莽色彩。其后,按皇太极改革步伐,他大体作了四项工作。其一,对六部官制进行调整。崇德三年(1638年,崇祯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将吏、户、礼、兵、刑、工各部及都察院、理藩院,各设理事官6员,主事2员。其二,整顿朝班。定各部官员品级,分别服色,凡元旦朝贺行礼,“八旗诸贝勒,独列一班行礼,外国来归诸贝勒大臣次之,八旗文、武官员再次之,各照旗序行礼”。天聪六年(1632年,崇祯五年)初,朝班整顿已大体有序。其三,对官员考核。经过多年对内三院文人考核,分别给予如下奖励:“三等甲喇章京希福,原系国史院承政,升为二等甲喇章京,授为弘文院大学士。三等甲喇章京范文程,原系秘书院承政,升为二等甲喇章京,仍为秘书院大学士。升二等甲喇章京鲍承先为秘书院大学士。举人刚林原系国史院承政,升为牛录章京,仍为国史院大学士。其顶戴服色及随从人役,俱与梅勒章京同。授罗硕、罗绣锦为国史院学士,其詹巴仍为秘书院学士。授郎球、王文奎为弘文院学土,彼等顶戴及随从人役,俱与甲喇章京同。恩格德依,原系秘书院举人,着同此九人出入办事。”总之,多尔衮任吏部贝勒14年之久,受到多次表彰。天聪七年(1633年,崇祯六年)十月初十日,六部中三部受表彰,三部受批评。皇太极以吏部“尽心办事,不烦予虑”,赞扬多尔衮等。

  从上述事实中不难看出三个问题:其一,多尔衮从六部设立始握有官吏考核、升迁、处罚等大权。其二,表明多尔衮在皇太极身边起臂指作用,受到高度信任。其三,他能充分理解改革旨意,跟得很紧。

  (四)加强皇权一统

  先汗给皇太极留下的摊子是八分局面,皇太极经过八九年努力,才将权力有所统一,国家机器进入正常运转轨道。

  (1)八家分权

  八家分治,主要是四大贝勒分权,法制不健全,朝纲不肃。国家行政运作有三大弊端:其一,皇太极虽然七岁受父命赞礼家政,事无巨细,井井有条。年长之后,阅历日深,聪明过人,办事“通权达变”。然而,掌政后受诸大贝勒牵制,常常“每出己见”,事多犹豫,甚至“朝更夕改,有始无终”。阿敏死后,他能指挥八旗,而代善和莽古尔泰同样可以指挥,即“八旗如上及两大贝勒不加面谕,以专委任,势难统御”。从天聪元年(1627年,天启七年)正月初一日起,朝廷内外,皇太极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大贝勒并坐,时人称作“四尊佛”。皇太极以兄礼敬重三大贝勒,朝中大臣、外藩蒙古先跪汗,再跪三大贝勒。汉官们上疏批评八家分治为“狃着故习”。说皇太极“虽有一汗之虚名,实无异整黄旗一贝勒”。阿敏判罪后,皇太极改为“南面中坐”,右侧代善,左侧莽古尔泰。天聪六年(1632年,崇祯五年),莽古尔泰判罪,皇太极才以汗的身份“面南独坐”。

  (2)依法治国

  八家分治使国家重大事情难于决断。汉官责备皇太极缺乏先汗“果断刚决”精神,希望他学习先汗“生死予夺之权,一刻不许旁分”。其实,皇太极何尝不愿意如此?是汗父不立嗣子,推行八分所致。那种“赏不出之公家,罚必入私室,有人必八家分养之,地土必八家分据之,即一人尺土贝勒不容于皇上,皇上亦不容贝勒,事事掣肘”的局面,只能慢慢改变。

  好在皇太极有他的优势,自幼“性嗜典籍”,早就发现“大明律好”,即位伊始抓紧法制建设,抑制三大贝勒权限。他大体采取两项措施:其一,以关心诸兄为口实,取消先汗四大贝勒“按月分直”制度,由诸位小贝勒取代。其二,参照大明律,即“参汉酌金”,加强立法。多尔衮改革吏制,即是法治的一部分。这些法律制度,主要是推进封建化,为加强皇权服务。所谓“国家创立制度,所以辨等威,昭法守也”。将官民分清尊卑、等级,是这个时期法制建设中心内容。分宗室藩王爵为六等: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定府制、官品、服饰等制度。并用法律作保证,如果“有不遵定制,变乱法度”者,严法惩治,“若王、贝勒、贝子等犯者议罚,官员犯者幽系三日议罚;庶民犯者加号八日,责而释之”。

  (3)治贝勒罪

  在推行封建化,加强法制、皇权建设中,阻力最大的是三大贝勒。在皇太极17年统治中,有近一半的时间受到严重干扰。

  皇太极在位期间,许多贝勒受到法律制裁。其中首当其冲的是阿敏。前文已提到阿敏与皇太极之间曾以君臣之礼跪拜。但阿敏从内心对改革政策并不认同。天聪四年(1630年,崇祯三年)六月初七日,诸贝勒议阿敏大罪多达16项。归纳起来是两个问题:其一,对皇太极汗位不认同,有严重分裂倾向。先汗死时,作为镶蓝旗大贝勒,他要求皇太极:“我与诸贝勒议立尔为主,尔即位后,使我出居外藩可也。”以分裂国家作为拥戴条件。后来皇太极回忆说:“若令其出居外藩则两红、两白、正蓝等旗亦宜出居于外藩,朕统率何人,何以为主乎。”尽管他在支持皇太极继承汗位的过程中起过积极作用,但实质上是不赞同,并放言说,“谁畏谁,谁奈谁何”。先汗病死,对于后金是何等危急时刻,而阿敏的三位福晋却“盛装列坐”。出兵李朝时,他羡慕明国皇帝及李朝国王所居城郭宫殿,违背平壤之盟,“颇怀异志”,不思国家安危,不肯及时回军。违背国法,嫁娶不请示于汗。擅自与外藩交往,违背汗意,收留外藩使节。生活消极,常怀怨愤,认为生而为人不如木石等。其二,对国体改制不满,屠杀汉人。天聪四年(1630年,崇祯三年)后金军占领明朝关内永平、滦州、迁安等四城,令阿敏带兵前往换防。五月,受明军攻击,他不积极防守,反而大肆屠杀投降汉族官民,逃回沈阳。针对阿敏罪状,议定将他“幽禁”。崇德五年(1640年,崇祯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卒于狱中,享年55岁。

  莽古尔泰与皇太极有较深的关系,曾朝夕相处,待他杀母后,与弟德格类合居。在汗父时,诸多战略思路与皇太极一致。因子以母贵,地位稍逊皇太极。然而,先汗时入朝以年齿为序,莽古尔泰排为第三大贝勒,皇太极成为四贝勒。他自己深知皇太极各个方面都优于自己,所以助皇太极与代善争嗣。当汗父逝世消息传来,以两红旗贝勒带头推举皇太极为汗时,他代表正蓝旗公开支持,但作为第三贝勒、兄长,其心不甘,并心存“衔恨”。所以,皇太极即汗位,四大贝勒并坐,他从未提出逊位而相让之事。

  莽古尔泰获罪除上述思想根源外,主要是分治思想发展到阴谋篡权夺位。导火线是天聪五年(1631年,崇祯四年)八月十三日,在围攻大凌河战役中,他认为本旗兵力外调,支持他旗,伤损严重,要求将有关护军调回,对皇太极指责正蓝旗在征调中多有违误,大为反感,甚至拔刀相向。当晚,觉得自己无理,以酒后出狂言,神志不清为借口请罪。皇太极严厉拒绝。不久皇太极原谅他,将所罚牛录、人口归还;有病前往看望。天聪六年(1632年,崇祯五年)十二月初二日,46岁的莽古尔泰病故,皇太极以国礼安葬。然而,他死前竟以“结怨于皇上”,起谋权篡位思想,同其妹妹莽古济格格,弟弟德格类贝勒,妹夫敖汉部落索诺木杜棱,旗下大臣屯布禄、爱巴礼、冷僧机等跪拜佛前发誓,以“结怨于皇上”,希望佛祖相助。并秘密制造“金国皇帝之印”。天聪九年(1635年,崇祯八年)十月初二日,接替兄长莽古尔泰管理正蓝旗的贝勒德格类病故,年方40岁。十二月初七日,蓝旗大臣冷僧机和莽古尔泰子光衮之妻,先后出来揭发,真相大白。莽古尔泰之子额必伦带领旗下护军,强行要求承袭王爵,遭到皇太极拒绝和镇压。莽古济格格、莽古尔泰之子额必伦等被杀,余子迈达礼、光衮、阿疼达、舒孙、噶纳海及德格类子邓什库等俱黜为庶人。

  众所周知,皇太极曾对代善关心备至,但阿敏、莽古尔泰等人罪行被揭发后,代善与皇太极关系逐渐冷漠。史家常常将责任归咎于皇太极压抑代善。但从实而论,代善主要是违背皇太极改革方略。其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反对皇权和封建化进程。代善拒绝从国家考虑,事事偏护本旗;轻慢皇上;诬称皇上侍卫超编;对黄旗执勤不满,向多尔衮发牢骚;频频宴请莽古济格格;失误朝期等。皇太极所说的:“国中有嫉妒不良之人,难以化悔”,批评他们对于“创立制度,以辨等威,乃三年以来,竟不遵循”。甚至“见国中有庆,则神沮色变;见国中有祸,则心悦色喜,是与忌惮逆者无异矣”。这些话主要针对莽古济格格和代善等人,并点名批评代善:“朕所爱者而彼恶之,朕所恶者而彼爱之,岂非有意离间乎。”其二,皇太极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体改革,承认并提高汉官、汉民地位,提出“养人”政策。代善不识政治大局,吝惜财力,常常使旗下官民“衣食不足,不能聊生”,而前往求助于汗。皇太极无奈,只好“潜给衣食而遣之”。特别是不能善待汉官,直接影响征服中原大计。副将刘爱塔(刘兴祚),逃往明朝,就与代善“虐待”有关。拒绝迎娶察哈尔大福晋也是同样的问题。其三,不识大体消极怠战。早年代善是一名英勇善战的将领,攻取乌拉部,占领抚顺城,如果不是代善积极主战,统一东北之战将要滞后。而皇太极执政以来,代善在征服辽西、中原的战争中既无成谋,也无战绩。在出兵中原的路上,同莽古尔泰合谋“坚执欲回”。针对代善种种罪过,众贝勒多次议罚,皇太极都尽力为之解脱。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对三大贝勒处置中,多尔衮三兄弟作为议政王,为母复仇,正当其时,无不大快其意。处罚阿敏时诸贝勒意见一致,将阿敏幽禁致死。处分莽古济格格和莽古尔泰诸子时,阿济格、多铎等贝勒,无不“皆怒”,施以重判。崇德三年(1638年,崇祯十一年)五月十三日,济尔哈朗以代善正红旗下出征时,先后有觉善、宜希达犯罪,特别是恩科事后仍为代善多留护卫等事辩解,而同多尔衮迎合皇太极,欲处置代善。他们的目的是“揣摩君心,希图求宠”,企图加重说明代善“不乐国政”。同年,因为正黄旗值班缺勤,转令正红旗顶替,代善十分不满,当着多尔衮面发泄。多尔衮通报诸王、贝勒、贝子、固山额真、议政大臣等,趾高气扬地说,“遣人之事,原听该部相其人而用之,今王不悦,岂另有一部耶”。遂议罚银500两,拨出部下5牛录,并将正红旗下相关官员问斩。皇太极想到兄长已56岁高龄,只好以息事宁人态度,商议说“礼亲王年迈颠倒”,姑赦其罪。事实表明,多尔衮三兄弟借用皇权在处置三大贝勒过程中,有落井下石之嫌。

  (4)建国大清

  天聪九年(1635年,崇祯八年)十月十三日,皇太极宣布本民族改称满洲。由于察哈尔蒙古归降,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来投,并得到林丹汗传国玉玺,十二月二十八日,弘文院大学士希福、刚林等人疏请上尊号。皇太极再三推辞,一则认为:“未见天意,何可辄受大名,倘蒙天佑,得有四海,大业告成,受之未晚。”二则对国内各旗贝勒中的不同声音十分关注。以希福为代表的内院文臣同皇太极关系密切,深知他对目前称尊顾忌所在。于是,倡导:“今众贝勒各诚心盟誓,各修其身,愿汗立受大名,则君臣之分自定矣。果尔修身盟誓,汗自当受大名也。”在诸贝勒盟誓中,强调两点,其一,要求忠于皇上,不得起“不良之念”;其二,凡是贝勒议论国事,不得告诉“妻子及闲散员役”,通过盟誓而定君臣之分。实际上,皇太极是通过内三院希福、刚林等人活动,统一诸贝勒认识,正式确定自己皇位。经过数月在中外进行宣传、组织活动,基本就绪。天聪十年(1636年,崇祯九年)四月十一日,皇太极称帝,国号大清,年号崇德,是为崇德元年。多尔衮因紧跟皇太极,积极拥护各项改革政策,被封为和硕睿亲王,除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外,已位居执政贝勒第三位。

  二倡导传统文化

  皇太极称帝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他坚持国体改革,确立满、汉关系,积极提倡中原传统文化所致。同时,皇权思想是振兴文教,提倡封建文化氛围的产儿。

  (一)振兴文教

  皇太极总结在明清战争中,清军屡战屡胜“常有惧心”的根本原因是明朝将领“晓习文武法律故也”。在守城被困,人相食而不降是“读书明理”、忠君亲上之故。有鉴于此,他决心除继续加强武功外,振兴文教,用中原传统文化培养治国人才。

  (1)翻译汉籍

  皇太极青年时期就注重文化学习。外国人说他在诸位贝勒中“仅识字”。平时一有时间即请汉人说书,天长日久,致其“深明三国志传”。天聪三年(1629年,崇祯二年)十一月,他鉴于“国人不识汉字,妄知治体”,八旗诸贝勒及官兵多不“讲求忠君亲上之道”。为使上级官员能够“约束本旗人员,明白训饬,爱士卒如子,中明步伐,止齐之法”,下级士卒能够视本旗官员“如父母”,他提倡振兴文治,从历代帝王治国中,求“得失为鉴”。于是,采取两项重要措施:其一,将国中文臣分成两班,令巴克什达海,同笔帖式刚林、苏开、顾尔马浑、讬布戚四人翻译汉字书籍。巴克什库尔缠,同笔帖式吴巴什、査素喀、胡球、詹霸四人记注本朝政事,以明信史。其二,除国内现有的四书,辽、宋、金、元四史等文本进行翻译外,多次向朝鲜李朝索要书籍。

  (2)兴办教育

  皇太极称汗时,后金除少数上层书香门第之家外,多数普通官民,对于读书没有兴趣。这给他振兴文教,发展教育,带来很大困难。所谓“金家不曾读书,把读书极好的事,反看作极苦的事”,对于请先生教育子弟,更加反感。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他命“诸贝勒大臣子弟读书”,并具体规定:“凡子弟十五岁以下,八岁以上者,俱令读书。”在教育子弟方面,早在进入辽沈初期,他就请汉族黄生员、刘生员、董生员等四位教书先生,教育正白旗子弟,称汗之后,仍用四大生员教育两黄旗子弟。在清军入关前,在辽河东西共建立15所学校,后来称为“辽学”。以明朝人才,教育八旗子弟;利用明朝教育资源,如明朝监军道张春在大凌河战役中被俘,死不投降,却反而为清朝培养出诸多高级人才,如福建总督范承谟等人是他的弟子。清朝官员入关后,曾批评明朝,“汝国有一张夫子而不知用,反为我国教育英才”。事实表明,清初教育资源,特别是传播中原文化主要是明朝的汉族知识分子。

  (3)考试生员

  皇太极选取治国人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明朝投归后金的现有人才。天聪三年(1629年,崇祯二年)八月,为“振兴文治”,选择“文义通明者”参加考试。考生来源是先汗时屠杀汉人过程中漏网的汉族生员,他们都生活在满洲、蒙古、汉官家中,充当奴仆。皇太极令各家不得阻拦,将“所有生员,俱令考试”。九月初一日,公布考试结果,分一,二,三等,共得200人。凡是考取者立刻摆脱奴隶身份,获得自由;一等奖励缎匹,二、三等奖赏布匹,并“俱免二丁差徭”。他们在社会上被公认为“儒生”。天聪八年(1634年,崇祯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再次考试汉生员,分别等第,一等取中16名,二等取中31名,三等取中181名。当年四月二十六日,公布取中一等满洲、蒙古举人16名。满洲习满书者刚林、敦多惠;习汉人书者察布海、恩国泰。汉人习满洲者宜成格,习汉书者齐国儒等8人。蒙古人习蒙古书者鄂博特等3人。从参加考试者民族成分看有满洲、蒙古和汉人三个民族生员参加。考试语种有满、汉和蒙古文。同时,各族语言互习,反映出民族文化交融的生动局面。崇德三年(1638年,崇祯十一年),再次考试举人,取中罗硕等11名。崇德六年(1641年,崇祯十四年)考取乡试第一的满洲鄂貌图,是皇太极时期“满洲科目解元”。他们相继参政,成为入关后国家栋梁,身任总督等要职。

  当然,关外有诸多兼通满、汉文化的书香门第之家。如满洲镶蓝旗的完颜阿什坦家族等。皇太极第七子高塞,饶余郡王阿巴泰之子岳端等诸多宗室著名文人,其文化底蕴都是起自皇太极振兴文治时期。而多尔衮兼通满、汉语言,与这个时期的文化氛围,亦不无关系。

  (二)贤明贝勒

  皇太极国体改革是其政治改革的重中之重,他改变了先汗歧视性民族政策。诚然,先汗曾优待过汉人,晚年对自己的错误政策也有所调整。但他深藏在内心的狭隘民族主义思想,严重地妨碍了他事业的发展。他有一段典型的民族主义言论,即天命八年(1623年,天启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谕令诸贝勒:“我国之诸贝勒、大臣,皆图个人畅快清闲,我殊为尔等忧虑,当唾尔等之面耳,尔等不明审断之法也。何故将旁立授首之汉人,与我诸申等同看待?倘我诸申犯罪,当问其功,论其劳,稍有口实,即可宽宥之。汉人乃生还之人,若不忠心效力,复为盗贼,怎可不灭其族,而杖释耶?至于由费阿拉与我等同来之汉人,亦一体审断之。”尽管这里将赫图阿拉时期的旧汉人与辽沈时期的新汉人加以区别,但作为国家领导者不可奉行民族自私和不平等政策。其晚年国势衰败,就在于指导思想错误。

  (1)满汉一体

  皇太极即位伊始,首先提出满洲、蒙古、汉人,“不分新旧,视之如一”,特别强调:“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凡审拟罪犯、差徭公务,毋致异同”等民族平等思想。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向全民宣布严禁讦告制度,赢得汉民之心,致使“民皆大悦”。崇德三年(1638年,崇祯十一年)七月十六日,他在民族关系方面曾有一段经典论述:“若满洲官庇护满洲,蒙古官庇护蒙古,汉官庇护汉人,彼此不合,乃人臣之大戒。譬诸五味,止用酪则过酸,止用盐则过咸,不堪食矣。惟调和得宜,斯为美耳。今满洲、蒙古、汉人彼此和好岂不善哉。”根据他的论证,汉官地位提高、责任心增强,并赞其政策为“陶镕满汉”之策。

  (2)以人为本

  皇太极以人为本思想,是针对汉人,以征服中原为出发点。其意是满洲人太少,且有用之才不足。所以他在三部分汉人中下很大苦功。其一,在辽明朝将领。众所周知,天聪五年(1631年,崇祯四年)明朝总兵祖大寿在大凌河城被困投降。皇太极接受其建议,放他回锦州,以行献城之计。而祖大寿走后变卦。皇太极无奈,多次发兵围锦州,要求他出城相见。祖大寿拒绝。但皇太极毫不气馁,在信中仍切盼他来归。信中说:“朕之所以爱将军者,因我起自东陲,但知军旅之事,至于养民驭兵之道,实所不知,山川地势之险夷,亦多未谙,倘得倾心从我,战争之事我自任之,运筹决胜,惟将军指示。”其屈尊求贤若渴的精神,充分反映他是胸怀大略力图治国的明君。崇德七年(1642年,崇祯十五年),松山、锦州先后为清军占领,大学士兼蓟辽总督洪承畴被俘,誓死不屈。皇太极千方百计地劝降,甚至自“解貂裘以赐”,苦苦规劝55天。洪承畴深为感动,从心里认识此乃“真命世之主也”,终于投降。当时满洲诸贝勒,对于庆贺洪承畴投降设百戏,大有“不悦”之色。皇太极说:“‘吾侪栉沐雨者何为。’众曰:‘欲得中原耳。’上笑曰:‘譬诸瞽者,获一前导,安得不贺也。’”他的主要指导思想是“收得一二贤能之人,堪为国家之助,其利赖宁有穷也”。上述事实是皇太极在明朝高级将领方面下的苦功。其二,汉族知识分子。在设六部、改文馆为内三院、设都察院等诸多衙门中,吸收大量汉族知识分子参政。为得到真才,用以治国,不惜从奴隶中选拔。清初占有满官名额,实际是汉人的大学士宁完我,原来是贝勒萨哈廉的家奴,因通文史,被“擢置文馆,参与机务,授为二等甲喇章京,准袭六次,赐庄田奴仆”。当时,稍有才华的生员,都受到较优厚待遇。至少要免去差徭。天聪六年(1632年,崇祯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八旗教习有16人免丁,文告说:正黄旗黄昌、舒芳,镶黄旗董世文、孟继昌、刘泰,正红旗吴义宁,镶红旗陈楚贤、水英卓,正蓝旗于跃龙、李度,镶蓝旗刘养性、王世选,正白旗齐国钟、霍应选,镶白旗董敬书、李维焕等16生员,因有丁差牵累,各免二丁之徭役。这是皇太极在汉族知识阶层中下的苦功。其三,汉族人民。以汉族百姓是后金国“羽翼”,使其“衣食赡足,毋致失所”是皇太极的重大决断。天聪四年(1630年,崇祯三年)四月,他说,“金银布帛虽多得不足喜,惟多得人为可喜耳”。他四次派兵入关掠夺人口多达百万计,与这种思想不无关系。

  (3)养民政策

  皇太极在学习中国传统治国经验中,得知“治国之要,莫先安民”的道理,鉴于后金汉人受民族压迫,不堪忍受,纷纷逃亡的具体情况,他宣布放宽逃人法,规定:“我国中汉官、汉民,从前有私欲潜逃及令奸细往来者,事属以往,虽首举,概置不论。”这个政策起了重要安民作用,以致“汉官、汉民皆大悦,逃者皆止,奸细绝迹”。并将处于奴仆地位的汉人,与满洲人分开,“编为民户”,受到汉民欢迎。然而,皇太极并不满足于安定现有汉民,而是希望更多地招徕。这就需要向外“播仁善之风”,吸引明朝境内汉人知道后金国“好养之德”,从而“皆慕朕矣”。可是,先汗屠杀政策,坏名远扬。为挽回汉民的不信任,他公开对往昔发生的事表示“心亦甚悔”,贝勒岳讬也在各种场合对杀人表示“不胜追悔”,努力宣传现今:“敦行礼义,治化一新,养民爱士,仁心仁政。”同时,采取具体措施,不许诸贝勒需索汉官家财等。养民政策关乎中国最大民族的离合、国家政权是否稳固的大政方针,天聪年间基本实现“汉人安堵”之局,多数汉人“咸颂乐土”。正是因为推行养人政策,致使“遐迩仰慕”,孔、耿、尚渡海来归,察哈尔举国入降,都希望皇太极“蚤统大业,共享太平”。这是其民族政策的重大胜利。

  (4)贤明贝勒

  皇太极积极贯彻养民政策,其中对大凌河投降汉官待遇是最具典型的例子。如令诸贝勒给汉官庄屯、给予婚配、高官五日一大宴,分担重要职务等。一时形成风气,人们承认朝廷“豢养汉官之恩,比金官之典极隆极厚”。同时,诸位贝勒和在朝官员是否善于豢养汉官、汉人成为考核标准。皇太极明确指出:凡新旧穷苦之民“本主给之衣食,俾皆得所,如此方可谓贤”。换句话说,善于养人的贝勒谓之贤贝勒。然而,并非所有的贝勒都赞同皇太极政策,所以皇太极曾不满地说:“嗣后,若仍然不爱养人民,朕亦弗事远图,惟有闭门独处耳。”其中代善在养人问题上表现不佳,致使正红旗人常有“衣食不足,不能聊生”。在诸贝勒中只有多尔衮成为贤贝勒。天聪五年(1631年,崇祯四年)十一月,有大凌河投降副将张洪谟,皇太极认为是“佳士”,并当众说:“佳士当付与贤贝勒养育,墨尔根戴青善于养人,举动皆合朕意,故以与之。”崇德七年(1642年,崇祯十五年)八月初十日,努尔哈赤姨母之子布山,因犯罪监禁10年放出,也“令其于和硕睿亲王门下行走”。事实表明,多尔衮是皇太极各项改革大政方针的积极支持者。所谓“举动皆合朕意”的评价,证明他跟得很紧。

  (三)剔除不良风俗

  皇太极振兴文治十年,在后金(清)国掀起学习汉族文化新潮,有如一股洪流,对本民族固有文化产生严重冲击。同时,也有力地推进其文明发展进程。

  (1)多尔衮承遗教

  女真文化曾受蒙古文化冲击,女真文在建州首领王杲那里尚有影子可寻。此后再无记载。但是,语言、服饰、骑射等在部落聚居地区尚基本保存。然而,通过马市交易,汉族文化对女真社会影响,日渐加深。早在天命五年(1620年,万历四十八年),后金曾沿袭明朝制度,将官名称为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守备、千总、把总等。汉文化如此影响基本上是民俗自由发展行为。皇太极时期则不然,它是借用政权力量全方位推动,形成一股明显的浪潮。

  皇太极认真阅读《金史》,吸取先金女真语言、服饰汉化的历史教训,于崇德元年(1636年,崇祯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在翔凤楼向诸位贝勒讲述了那段历史,并告诫不接受儒臣巴克什达海、库尔缠,屡劝他“改满洲衣冠,效汉人服饰制度”,就是接受历史教训。同时,申明“朕发此言,实为子孙万世之计也。在朕身岂有变更之理?恐日后子孙忘旧制,废骑射,以效汉俗,故常切此虑耳”!崇德二年(1637年,崇祯十年)二月初五日,他越发感到推行汉文化对本民族根本习俗冲击具有危险性,再次召开诸贝勒会议,重申他的担心:“昔金熙宗及金主亮废其祖宗时衣冠仪度,循汉人之俗,遂服汉人衣冠,尽忘本国语言。”决定“本国衣冠语言,不可轻变”。多尔衮跪奏:“臣等更复何言,惟铭刻在心,竭力奉而已。”崇德三年(1638年,崇祯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在战争空隙,他将民俗提高到政治高度:“若有效他国衣帽,即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国也。”足见,满洲贵族在学习汉文化,推进国家统一、民族进步过程中,面对相对较高的汉文化和未来的民族文化大融合,心存危机。为保存本民族固有文化,将它上升到忠于国家与否的政治高度。这就是多尔衮入关后至死不改剃发令的根本原因,当然,皇太极反对妇女裹足的旨令具有进步意义。

  (2)剔除不良恶习

  皇太极大兴文治,推进本民族全方位进步,中原传统文明对满族最落后风俗的冲击更是无情。学文明而知廉耻,是满洲贵族竭力封建化的强大推动力。当时,满族尚存在原始群婚制遗风,“嫁娶不择族类,父死而子妻其母”,兄死而娶其嫂的现象在社会上严重存在。皇太极在推进文明进程中认识到明朝和李朝都是“礼仪之邦”,指出**,“与禽兽何异”。于是决心改变本民族不文明行为。

  天聪五年(1631年,崇祯四年)旨令:“凡婚娶继母、伯母、婶母、嫂与弟妇、侄妇之事,应永行禁止。有不安其室,愿改嫁者许本宅兄弟于异姓中择其愿嫁者嫁之。如违此禁,同族嫁娶,男以奸论。夫明与朝鲜皆礼仪之邦,故同族不许婚嫁。彼亦谓既为人类,若同族嫁娶,与禽兽何异,是以禁止耳。”崇德元年(1636年,崇祯九年)称帝后,再次强调:“凡女人若丧夫,欲守其家资、子女者,由本人(家)宜恩养;若欲改嫁者,本家无人看管,任族中兄弟聘与异姓之人。若不遵法,族中相娶者,与奸淫之事一例问罪。汉人、高丽因晓道理,不娶族中妇女为妻。凡人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我想及此,方立其法。我国若有淫乱之人,欲娶族中妇女者……此言欲令愚鲁之人晓之,今禁革不许乱娶。”

  皇太极宣布的婚姻大法是继45年前先汗宣布婚姻大法之后,第二个满洲人婚姻大法,都具有进步意义。但皇太极的婚姻大法在婚姻**问题上不彻底。他允许罪犯家族**,给这部婚姻大法增加了灰色。如天聪九年(1635年,崇祯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因为莽古尔泰、德格类兄弟犯谋逆罪,皇太极认为谋逆“即为仇敌”,允许“诸贝勒商酌,贝勒有愿娶者,令娶其妻”。这种见解虽有惩罚罪犯之效,但绝非文明之举。

  三奉命大将军

  满洲贵族统一中原的决心,早已确定。努尔哈赤在天命七年(1622年,天启二年)四月,曾说南京、北京,包括汴梁在内等广大地区,是“女真、汉人轮流居住之地”,并告诉明朝,后金国将由小变大,而明朝将会由大变小。预料他将统一天下。皇太极亦不乏如此雄心,天聪三年(1629年,崇祯二年)十一月,驻军通州发布告示说:“若谓我国偏小,不宜称帝,古之辽金元俱自小国而成帝业,亦曾禁其称帝耶。且尔朱太祖曾为僧,赖天佑之,俾成帝业,岂有一姓受命,永久不移之理乎。天运循环,无往不复,有天子而废为匹夫者,亦有匹夫而起为天子者,此皆天意。”天聪九年(1635年,崇祯八年)、崇德四年(1639年,崇祯十二年)、崇德八年(1643年,崇祯十六年)等先后多次发布类似意见,认定“明之必亡昭然矣”。所以,满洲贵族对于统一中原早已雄心勃勃。

  (一)纷纷献策征伐

  由于统一中原大政方针早已确定,在诸贝勒中人人认同,而且个个斗志奋扬。譬如,天聪七年(1633年,崇祯六年)六月,诸贝勒曾进行关于战争意向的大讨论。其中八位贝勒就进攻明朝、朝鲜李朝和察哈尔三者何为先的问题发表意见。除贝勒杜度主张先攻察哈尔外,其他七位贝勒济尔哈朗、阿济格、多铎、岳讬、萨哈廉、豪格都主张先进攻明朝。多尔衮的意见具有代表性,他主张:“宜整兵马,乘谷熟时,入明边,围北京,截其援兵,毁其屯堡,为久驻计,可坐待其敝也。”意思是将阿敏失掉的局面再夺回来。其实皇太极只采纳了杜度意见,解决了察哈尔问题。他认为还是从大局出发继续修根固本,天聪九年(1635年,崇祯八年)二月初六日,他指出:“朕于旧人新人皆不惜财帛以养之,欲使人心倾服耳,若人心未和,虽举师动众,焉能必胜。”然而,出兵征伐明朝和李朝,进行掠夺战争却始终未曾停止。

  (二)不间断的征战

  皇太极在位17年,先后对明朝、察哈尔等蒙古和李朝发动较大规模的战争多达10余次。诸如天聪元年(1627年,天启七年)攻击东江毛文龙、发兵李朝;天聪二年(1628年,崇祯元年)出兵察哈尔部;天聪三年(1629年,崇祯二年)出征明朝;天聪五年(1631年,崇祯四年)大凌河之战;天聪六年(1632年,崇祯五年)征察哈尔;天聪八年(1634年,崇祯七年)入明边,征察哈尔。崇德元年(1636年,崇祯九年)入明边,出兵李朝;崇德四年(1639年,崇祯十二年)入明边;崇德五年(1640年,崇祯十三年)至崇德七年(1642年,崇祯十五年)松锦之战;崇德七年入明边。然而,明朝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却对金(清)军奉行“专心翦寇,而后养全力而制奴”,反对“御虏更切王事”的意见,至其出入自由。

  (三)奉命大将军

  多尔衮从天聪二年(1628年,崇祯元年)至崇德七年(1642年,崇祯十五年)的15年中,共参加大小战役9次之多,27岁即以奉命大将军带兵入关征战。其军旅生涯可谓辉煌。

  (1)关爱备至

  天聪二年(1628年,崇祯元年)二月,17岁的多尔衮与15岁的弟弟多铎在汗带领下,出征蒙古察哈尔部。初八日,多尔衮兄弟奉皇太极之令,以偏师出击,大获全胜。杀古鲁台吉,获人畜1200余。三月初七日,多尔衮以军功接受赐号为“墨尔根戴青”(聪明机警多智之意)。他作战勇敢,天聪五年(1631年,崇祯四年)八月,围攻大凌河战役中,率领镶白旗护军在固山额真伊尔登之后策应。两军相接时,多尔衮不顾“遇敌时,诸贝勒坐镇军中,令诸将率兵击之”的定例,竟随诸军率先冲阵。皇太极得知消息,大为愤怒,责备图赖说,墨尔根戴青贝勒“倘有疎虞,必将尔等加以严刑,断不宽宥”。同时派国舅阿什达尔汉、宗室锡翰往责多尔衮属员吴拜、准塔:“定例遇敌时,诸贝勒坐镇军中,令诸将率兵击之,今贝勒亲自进战,尔等何不劝止,乃与之同进,倘有疎失,生磔尔辈矣。”这一方面表明多尔衮确实作战勇敢,同时也看出皇太极对他的重视、关心和爱护。

  (2)特殊重用

  在皇太极诸次大征伐中,多尔衮在随军贝勒中常常受到特殊重用。如天聪六年(1632年,崇祯五年)四月初一日,皇太极率领代善、莽古尔泰、岳讬、阿巴泰、多尔衮、杜度等出兵征讨察哈尔林丹汗。五月十四日,军中有众多人违纪,皇太极“发怒”。命21岁的多尔衮前往处理,并令他“亲自杖责”。镶白旗阿济格尼堪及车尔格之子禅泰,夺正黄旗塔瞻、噶布拉、索儿豁、玛儿齐喀私人所乘之马。罚费扬古、伯尔克、胡米色三人步行15里。罚巴雅尔图、讷尔塞各银10两。给予如此重大的执法重权,无疑是对他的特殊重用。崇德元年(1636年,崇祯九年)十二月,清军攻克李朝南汉山城。第二年正月,皇太极令多尔衮追击国王家属,夺取江华岛。他奉命“戢其军兵,无得杀戮”。四月初五日,多尔衮押送国王家属等182口报捷。他严格执行军纪,令李朝王室十分感激,产生较好影响。

  (3)荣立奇功

  天聪九年(1635年,崇祯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至九月初五日的半年多时间,以多尔衮、岳讬、萨哈廉、豪格为统兵元帅,以固山额真那木太为右翼,以吏部承政图尔格为左翼,率领精兵1万往收林丹汗之子额哲。多尔衮在西拉朱尔格、托里图地方,巧妙地将林丹汗之妻囊囊太后、苏泰太后及其子额哲等招降,并获得元朝传国玉玺。这方玉玺很神奇,它“蛟龙为纽,光气焕烂”,其文为汉篆“制诰之宝”。是元朝历代传国玉玺。原藏在宫中,顺帝北逃,携带身边。顺帝死于应昌,玉玺丢失。二百年后,为牧羊人发现。归元裔博硕克图汗,林丹汗灭博硕克图汗,握有玉玺。多尔衮大军招降时,玉玺恰好保存在苏泰太后处,为多尔衮获得。元朝玉玺的获得是统兵将领多尔衮建立的奇功。其功就在于它给皇太极称帝提供公认口实,加快大清王朝诞生的时间表。

  (4)奉命大将军

  崇德三年(1638年,崇祯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皇太极命和硕睿亲王多尔衮为奉命大将军,以多罗贝勒豪格、多罗饶余贝勒阿巴泰副之,统左翼军;多罗贝勒岳讬为扬威大将军,以多罗安平贝勒杜度副之,统右翼军,两路征明。多尔衮等从墙子岭、董家口破明边墙而入,西略至山西,由东破济南,杀明总兵卢象升。北略天津、迁安,出青山关而还,纵横扫荡数千里,于崇德四年(1639年,崇祯十二年)三月返回辽东。多尔衮的左翼军,取城36座,降6城,败敌17阵,俘获人畜25788人。

  (5)松锦决战

  崇德六年(1641年,崇祯十四年)三月,明蓟辽总督、大学士洪承畴率领东协总兵曹变蛟、辽东总兵王廷臣、援剿总兵白广恩、山海关总兵马科、宁远总兵吴三桂、宣府总兵杨国柱、大同总兵王朴、密云总兵唐通,计八大总兵,13万大军、军马4万匹,聚集宁远,增援锦州。清军统帅多尔衮在松、锦之间,受到洪承畴大军于南山向北,祖大寿从城头向南,南北夹击,形势“实为凶险”。皇太极得知前方“屡战败衄,势将败北”的危险战局,便亲自带兵前来增援。八月十九日,大军到达戚家堡,移营于松、杏之间。清军援兵大至,勇气倍增。明军粮道断绝,并被清军包围。二十日清晨,明军屡战屡败。二十一日晚间,洪承畴布兵突围。多尔衮遵命率四固山护军从锦州大路至塔山大路劫杀,明军“尸横遍野,自杏山沿海,直至塔山,投波入海,如同鹅鸭,尸蔽水面,死者不可胜计”。松山决战后,多尔衮与济尔哈朗继续围困锦州。崇德七年(1642年,崇祯十五年)二月,松山城破,洪承畴被俘。三月,祖大寿以锦州城归降。在长达两年多锦州攻守战中,多尔衮历尽艰辛和风险。他曾在祖大寿面前述说在明军炮火夹攻下,身处险境;在与洪承畴较量的日日夜夜,将身体弄得病弱不堪。

  从上述事实中不难看出三个问题,其一,皇太极在振兴文治中,将满族共同体推入先进行列。其二,多尔衮受到皇太极特殊关爱,迅速成长为国家栋梁。其三,多尔衮所以能够长足进步,是他善于适应国家形势变化,紧跟皇太极改革步伐,成为社会改革的积极拥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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